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政策法规 > 规范药品购销又一良策

规范药品购销又一良策

  前不久,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通知,对药品购销中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税票)及违规行为如何处罚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笔者认为,此举不失为规范药品购销行为的又一良策。

 

  有人认为,税票管理是税务部门的事。其实,税票是企业经营缴纳税赋的凭证,也是药品购销行为是否合法的重要凭证,更是各级监管部门日常监督及处罚的重要依据。长期以来,一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取只开销售清单,不开、少开、迟开税票等形式,将从不合法进货渠道购进的药品“搭车”销售、现金销售,有的甚至将假劣药品冒充药品“合法”销售。这样不但造成国家税收流失,而且给药品质量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还给药品监管部门认定药品购销活动的合法性、药品质量的安全性,处置药品不良反应和召回等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使违法违规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

 

  笔者认为,此次规范药品购销票据管理规定切中了当前药品市场流通问题的一大要害,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武器,也为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增设了一道屏障。可以说,药品购销票据管理不仅是税务部门的事,更是药品监管部门的事。

 

  当然,规范药品购销票据管理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要靠全国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统一行动,以及药品监管部门与税务部门的协作。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的目的。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