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策规范保健食品广告宣传 |
保健食品广告违法种类繁多,不同品种、不同广告媒介、不同广告时段,有着不同的违法表现形式。近年来,保健食品市场规模仍在不断扩大,作为人们认知、购买保健食品的重要渠道,广告宣传对保健食品行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此,必须以科学监管理念不断探索、创新监测方式方法,对保健食品广告实施科学有效地监测,不断规范广告宣传行为,引导百姓理性消费。
混淆概念,误导消费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目前,有些品种在广告中不标明国家规定必须标明的忠告语“本品不能代替药品”,而故意混淆概念,并暗示产品或产品主要原料具有某种疗效,从而误导消费者。个别品种的广告中充斥着绝对化语言,如“最先进科学”、“最高技术”等用语,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医生,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和肯定。
建立“黑名单”制度
建立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消费警示制度,定期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曝光典型违法虚假广告。将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及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并以适当方式将情况通报媒介主管部门。同时,建立违法保健食品广告“黑名单”制度,推动诚信体系建设。
建立媒体约谈制度
保健食品违法广告之所以能屡屡出现在一些媒体上,除了监管环节力量薄弱外,新闻媒体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也是令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发布畅通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了从终端上解决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发布问题,应在强化对发行量大、影响面广的重点媒体的监督的基础上,实行媒体约谈制度,不断宣传违法广告危害,促使媒体形成较强的自我约束意识。
通过宣传消除消费误区
目前,消费者对保健食品广告还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有些消费者还认为保健食品能治病,有些消费者或是盲目相信广告宣传,或是盲目服用,认为“多多益善”,还有些消费者认为贵的就是好的。对此,必须广泛宣传保健食品知识和相关法规,指导群众正确认识、合理选购和食用保健食品。
完善部门协作机制
要进一步加强与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整治保健食品违法广告。一方面要不断完善协查机制,充分利用各自的监管资源,形成优势互补,争取做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测到的违法广告及时移送,工商部门及时查处、及时反馈,从而对违法广告形成强大的威摄力;另一方面,要突出整治工作重点,对重点产品、重点媒体严厉查处,以点带面,规范市场,促进保健食品广告行业良性发展。此外,还应加强对保健食品广告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行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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