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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29家医院8月起须公示药品进价

  自今年8月1日起,市一医院、市中医院等29家非营利性医院,都要向社会公示药品的实际进价、实际销售价格等信息。此举旨在让医院用药价格透明,让群众明明白白看病。

 

  医院必须公示

 

  按照《湖南省药品和医用材料价格公示规定》,凡在我市通过医疗机构向患者销售的药品和医用材料,以及向患者另外收费的医用材料,均须在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医疗机构可通过电子滚动屏、电子触摸屏、公告栏、公示窗口等,发布相关信息。

 

  通过公示,市民能了解到药品的最高零售价、进价、销售价格以及医保编号、药品通用名、生产商名称、药剂及计价单位等众多信息;还能了解到医用材料的销售价格、对应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项目编号,规格、生产商和产品名称,品牌等信息。物价部门表示,价格一旦公示,两年内有效。

 

  网站免费查询

 

  “今后,市民只要登录相关网站,就能免费查到各家医院的价格信息,进行价格比较。”市物价局局长刘春生表示。

 

  为使各医院的药品价格透明可比,物价部门要求我市29家医院将医药价格、耗材价格及服务项目价格,在“株洲价格信息网www.zzwjj.gov.cn/web/in-dex.jsp”、“价格在线 (省内)”等网站公示。此举将有效抑制虚高药价,及医药费用的不合理上涨。

 

  不公示可拒付

 

  刘春生还表示,患者若遇到医院销售未公示价格的药品和医用材料的情况,可拒绝支付费用(紧急抢救用药除外),并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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