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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创新药品监管体制

  重庆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作出建设“宜居重庆、畅通重庆、健康重庆、平安重庆和森林重庆”决定,旨在通过“五个重庆”的建设,打造软硬环境,提高城市品味,增强重庆的吸引力,积聚重庆的发展后劲,真正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其中,与食品药品密切相关的就有两个(健康重庆和平安重庆)。

  健康是人类全面发展的基础,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标,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在“五个重庆”建设中,对于食品药品安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在《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重庆(2008?2012年)的通知》中,对食品药品安全明确要求:到2012年,生产基地和各类市场蔬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达到98%以上,畜产品和水产品中的违禁化学物质及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保持100%;本市生产领域食品质量总体检测合格率达到90%,对食品类产品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所涉及的项目检测覆盖率达到90%以上;餐饮业食品卫生量化分级实施率在城市达到100%,农村达到80%。药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本地产品达到100%,外地产品达到98%;医疗器械评价性抽验合格率,本地产品达到100%,外地产品达到97%。

  同时《平安重庆建设规划》也将食品药品安全列为重要内容,明确要求,到2012年,对本市规模食品加工生产企业实施动态监管,对本市食品流通环节市场巡查覆盖面达100%;对全市高风险品种企业驻场监督员派驻率、本市生产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出厂合格率、本市在产药品品种评价性抽验覆盖面达到100%等。

  总的来看,健康重庆和平安重庆对于食品药品安全的要求是一致的。即通过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使重庆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和保障水平居于西部领先水平。

  “平安重庆”、“健康重庆”建设动员部署大会召开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召开了局党组、局长办公会等,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讨论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动员部署工作任务。

  在推进“健康重庆”、“平安重庆”建设工作中,我局依托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这个工作平台,按照“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防止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要求,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要求各区县和市级相关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责任。通过督促各区县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全市80%以上的区县已将食品安全纳入对各相关部门及乡镇政府的考核,签订了责任书。组织相关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对《食品安全法》进行解读。同时,在全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食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环节等专项整治,有效净化了食品市场秩序。

  药品安全方面,按照“完善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对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特别要加大农村药品安全和高风险品种等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的要求,在《建设平安重庆重要措施任务分解》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对平安重庆建设中涉及的药品安全部分的工作任务和目标进行了具体细化和分解,明确了年度阶段性目标、完成时限、责任要求及保障措施,制定《“万家药房无假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重庆市药品生产企业推行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的工作方案》、《向药品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基层药品监管网络工作方案》等八个工作子方案予以印发。同时把平安重庆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作为2009年全系统年终绩效考核重点内容。同时,稳步推进药品抽验、药品安全层级监督、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药品安全委托执法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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