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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难以满足中药之需

  在美国的中药专利申请中,日本已经占到近一半,而中国却几乎没有,这样的窘境清楚地告诉我们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在技术和资金都相当匮乏的状态下,专利勾画出的利润愿景显得太过遥远。搭乘专利快车挺进国际市场,仅凭企业自身力量根本无力完成。

 

  成本和风险令专利门槛高不可攀。国外有研究机构得出结论,如果排除专利因素,新药开发的成本会降低45%。专家指出,中药专利主要涉及到的是处方专利,其中以个人申请为主。个人申请处方专利,从申请之日开始算起,保护期为20年。但是从专利审批一直到产品进入市场能够盈利这个过程是很复杂的,时间也很漫长,而且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所以申请了处方专利只是迈出了一小步,离产业化还甚为遥远。


  此外,专利维持费用随着年限而递增,很多个人申请专利以后,由于专利不能及时向市场转化,交了几年钱就不再交了,等到某一天才发现自己的专利被别人拿去用了,其专利已失效。更严重的情况是专利无效风险。

 

  申请专利前对信息的检索不全,或者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不当,保护范围狭窄,都会令他人轻易绕开其专利技术。一旦专利无效成立,专利权人的所有付出即化为乌有。尽管美国号称是专利审查质量最高的国家,但在其专利侵权诉讼案中,专利无效的比率亦高达46%。

 

  现行知识产权制度在创设之初就不是针对传统知识的,传统医学在全球市场专利对抗中注定处于守势。在“相当多的专利申请缺少对专利基本知识的了解,部分申请的技术控制的含金量偏低,甚至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仿照发达国家的惯例靠企业自己进行专利申报和维护,最终只会坐失良机。

 

  在这方面教训深刻:中国有900多种中草药项目被外国公司在海外申请了专利,我国中药专利在国外申请只有近千项,日本210个汉方药制剂的处方都来自中国。青蒿素被国外一家企业根据科研论文进行结构改造并抢先申请了专利,中国每年因此至少损失2亿~3亿美元的出口额。“国家对中药知识产权保护应给予高度重视并健全相关制度”不能只是一句空话。通过资源整合,为国内企业建立一个面向国际市场的专利接口系统,以集束之力彰显存在。在这个方面,发达国家以“专利池”方式形成的专利联盟颇堪借鉴。

 

  总之,专利不是公理,只是规则,是发达国家发起并操控的贸易规则。这个规则也并非完全合理势在必行。发展中国家要避免照搬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除非这些措施对自己真正有益,真正能够促进自身发展。学习并熟练使用专利规则是必须的,但在这个过程中,切勿失掉自己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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