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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加强防控甲型H1N1流感药械监管

  2009年9月17日,为确保全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可靠,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全面启动“加强防控甲型H1N1流感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专项行动”。

 

  一要立即行动。对涉及甲型H1N1流感防控药械,要从生产、经营到使用各环节进行全过程、全覆盖的高频监管,确保防控药械质量安全可靠。同时,要求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加强对重点药品抽验,发现问题及时移交相应监管部门查处。

 

  二要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当前全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迅速统一到国家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

 

  三要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疫苗流通和使用监管。要迅速启动和严密监控接种疫苗人群的不良反应,确保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到位,一旦发现不良反应病例要及时上报。

 

  四要加强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储备药械的监管。对政府确定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储备经营企业储备的应急药械,要按照GSP要求严格监控,重点检查进货渠道、库房养护,确保储备药械质量安全可靠。

 

  五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防控甲型H1N1流感药械行为。一经发现假劣防控流感药械,要一追到底,确保全部收缴,从快从重查处,并及时在媒体上曝光。构成犯罪的,坚决迅速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六要加强信息沟通和报送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重大异常情况要随时上报。

 

  七要严格落实监管工作辖区责任制。对玩忽职守,不认真落实监督检查工作,辖区内因监管不到位,导致假劣防控甲型H1N1流感药械漏网造成后果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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