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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医师多点执业“解禁”

  日前卫生部发布《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多点执业的相关政策措施。《通知》规定,医师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的执业地点,医师原则上应当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执业,地点不超过3个。《通知》还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引导医师合理流动,并鼓励医师主动自愿到基层和农村多点执业。

 

  多点执业突破了对医生行医自由的限制,极大地增强了医生这一医疗卫生生产要素的流动性。医疗卫生供给,其中最重要、最活跃的当属医生--所有病人求医,无不是盯着医生来的。医生执业地点一旦扩展开来,就医需求将牵引着医生资源合理流动,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医疗卫生供给不足的现状。

 

  一名医生可受聘多家医院
  福州市某三乙医院每周末会邀请外省一眼科医生利用周末前来实施相关手术,专家虽然技术好,可每次来都要在卫生部门备案,以“专家会诊”的名义前来,否则就是非法行医,而且每次都来去匆匆,病人术后就诊很不方便,也闹出不少麻烦。《通知》对很多小型医院、基层医院来说是一件好事。因为这意味着以前他们只能请专家来“走穴”,今后却有可能请他们来当“坐堂医生”。
 
  让大医院医生到基层医院执业,不论从资源配置还是服务患者,以及实现医师价值,都是皆大欢喜的事。据了解,福州曾进行过医师多点执业的相关尝试,但由于诸多原因,最终“流产”。
 
  多点执业并非“走穴”合法化
  在医疗界,医生“走穴”有一个说法,叫做外出会诊。
 
  《通知》第一条也指出,医师多点执业是指医师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从事诊疗活动,不包括医师外出会诊。
 
  专家资源或难辐射到基层
  昨日,一家三甲医院的主任医生认为,让医师主动受聘为第二家医疗机构,本意是缓解基层医疗机构的资源欠缺问题,但很可能最后变成医生仍在中心城市实现多点执业,或是到民营医院去多点执业,专家资源很难真正辐射到基层去的局面。
 
  福州市卫生局相关人士表示,目前福州医改还没有涉及,卫生主管部门应以保证质量和安全为前提,对医师多点执业设定“门槛”(如专业职称、健康情况等),并督促医师与执业医疗机构签订相关法律责任分担协议,从而实现引导医师合理流动,鼓励医师主动到基层和农村多点执业。

 

  当然,多点执业本身也还有很多政策细节需要进一步探索,其中一个难点,是原执业机构与新执业机构如何就薪酬分配、医疗责任等问题达成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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