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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疗卫生建设启航

  从9月22日召开的天津市医疗队伍建设项目推动会上获悉,从今年起,凡是到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的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按照规定必须进入市卫生局确定的规范化培训基地,接受为期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参加足够时间的临床医疗实践。

 

    凡进入社区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的毕业生,必须先到上级医院接受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天津市还将在45岁以下在职乡村医生中,普及中专学历教育。由此,天津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项目”全面启动。

 

  据悉,天津市在对医院学科、师资、临床病种医疗优势等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打破医院隶属关系,整合全市优势资源,确定天津医大总医院、市人民医院等37家医疗机构,设置包括内、外、妇产、儿、急诊、神经内、皮肤、眼、耳鼻喉、儿外、精神、康复、麻醉、影像、检验、病理、口腔,以及全科医师等学科在内的143个基地,由其承担培训任务。

 

  天津市规定,凡参加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毕业生,其在培训期间的工资、基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由其所就业的单位按照在职职工标准执行,学员受训后回单位工作至少五年以上。由市财政拨付培训经费每人每年3000元,并给予学员补贴每人每月1000元。

 

  天津市计划用3?4年时间开展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使符合条件的在职乡村医生,在学历层次和医疗服务能力等方面,达到考取助理执业医师的资格。参加中专学历教育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乡村医生,每人将获得2000元补贴,分别由市财政和区县财政承担各50%。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采取集中就近教学、辅导、答疑和实习。目前已完成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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