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托管”未来扑朔迷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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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业界称为“医改急先锋”的一次试点,并在地方政府全力推行下,覆盖了全南京市200家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药房托管”模式,如今走到了存与废的边缘。
8月27日,江苏省卫生厅正式发布了《江苏省2009年度药品集中采购公告》,在这份公告中,首次表示将在江苏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施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这相当于把江苏省以前分散在各市的药品集中采购权统一到省一级。
江苏省新的药品采购新政一出,一些曾经反对施行“药房托管”的研究者和业界人士,随即指出“药房托管”模式就已经违背了新政的原则了,因此提出“必须终结”。
新医改方案中提出,在未来三年,基本药物制度将在全国范围内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由国家统一定价、集中采购,并实施以省为单位的集中采购,由政府指定统一的配送商。基本药物在基层销售遵循零差率原则,而南京“药房托管”目前涉及200家二级以下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并不是施行零差率销售。
作为“药房托管”模式试点的唯一医药物流企业--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京医药)副总裁何金耿透露,目前没有任何迹象显示要终结药房托管模式,我们与相关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也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药房托管以后必须实行集中采购,购买方力量增强,在一定程度上压缩流通环节利润。反过来,药品生产商和经营商,免除了“贿赂医生开药”的成本,药品也有一定降价空间。
不论采用哪种托管方式,医药公司与医院之间的利润分配是两者之间能否达成协议的关键因素。客观上说,在当前财政对卫生投入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医院必须依赖药品收入来维持运转。在利润分配上,医药流通企业就必须保障医院来源于药品经营的利润收入。因此在托管后,医院从药品经营中获得的利润水平必须基本与原来一致。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锦霞认为,新医改的方向是医药分开,医药分开的实质是医药分业,让药品经营企业去托管药房显然不是医药分业。所谓的托管最后还是医院要利,还是以药养医。医院是在利用自己的垄断地位继续向商业要钱,最后都是让老百姓买单。
所以“药房托管”根本就不是医药分业的改革方向,它想方设法从供应商从厂家那里拿钱,来维持以药养医这种利益格局。这是变本加厉地“以药养医”,是医疗机构迫使上游供应商给药品加价,继续盘剥消费者,让老百姓看病用药更贵。因此这种模式就一定会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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