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新闻 > 广东2011年城乡居民将享受医保

广东2011年城乡居民将享受医保

  广东省17日公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并改革公立医院管理和运行机制,逐步降低和取消政府举办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加成率。

 

  按照总体目标,到2020年,广东全面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孕产妇死亡率低于十万分之十二,婴儿死亡率低于6‰,期望寿命达到78岁。

 

  实施意见提出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兼顾,逐步推进;突出重点,先行先试”的基本原则。提出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8%以上。珠三角地区率先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广东的“医改”方案提出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发展建设、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逐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按项目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值得关注的是,广东省提出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规模和标准。有条件的医院可通过托管、重组、联网运作等方式促进医疗资源合理流动。推进医疗机构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