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行业分析 > 坚决打破降价药“失踪”现象

坚决打破降价药“失踪”现象

  从10月22日开始,全国296种基本药物的零售指导价正式开始执行,不少药比以前便宜了。对于消费者来说,这肯定是一件好事,可是让人遗憾的是,这些限价的常见药,在药店里越来越难以买到,药品降价后纷纷“失踪”,让很多购药者深感不便。

 

  药物方面的业内人士透露,这些药不是没有,而是调价后没法卖了,原因在于进价高于限价,卖了就赔钱。像治疗真菌感染的氟康唑以前售价40多元,现在限价9.1元;治疗胃病的奥克胶囊,以前卖49元,现在限价29.8元……药店如果按限价卖,售价会远远低于进价,那样的话,药店不仅无利可图,而且还要面临亏损,于是,很多药店选择了放弃销售此类药。

 

  医药卫生管理部门对于一些药品实施限价的举措,以前也曾有过。而从以往情况来看,每次药品降价,都会出现降价药在药店消失的现象。取而代之的,是药品生产厂商将限价药品换个药名与包装,继续在药店里高价销售;也有的药品生产厂家干脆停止生产限价药品,转而寻找其他赢利更为丰厚的新药特药。

 

  这样一来,医药卫生管理部门的药品限价政策,在实际效用上也就面临着被“架空”的尴尬局面。其为百姓考虑,让老百姓在购药时享有更多实惠的良好初衷,反而演变为百姓一时之间难以买到常用药的不便。

 

  一些口碑较好、百姓急需的常用药被迫退市,而许多价格更高、广告做得更响的所谓新药特药相继问世。如此折腾来折腾去,医药政策的预期效应依然是“水中月、镜中花”,老百姓依然要面对药价虚高的无奈现实。

 

  窃以为,打破“药品降价即失踪”的怪圈,需要有关部门从多方面、多环节考虑,多措并举。比如,在对药店采取销售限价政策的同时,对于医药生产厂家的价格监督也必须跟上。

 

  鉴于医药企业不愿生产限价药的实际情况,有必要出台相应措施对其加以规治;对于因政策性原因导致的医药行业生产经营亏损问题,也应依托税收、财政手段给予相应扶助,等等。通过医药卫生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努力保证药品限价政策取得预期成效,让老百姓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实惠与便利。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