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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拟3年完成5项重点改革任务

  《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9-2011年)》近日正式印发。《方案》提出今后3年要全面完成5项重点改革任务,包括基本医保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其中,全省在校大学生今年起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探索将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纳入门诊报销范围;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全省卫生系统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临聘人员人事代理制和派遣制;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

 

  巩固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三年内,全省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参保率均提高到并保持在90%以上。2011年,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平均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60%和60%以上,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

 

  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10年初步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实现基本药物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定价。建立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从今年起,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应配备全部基本药物并优先使用。允许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报销目录,且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3年内建设106个标准化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全面建成500个乡镇卫生院,新建、改造1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基本医疗设备。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定期培养制度,完善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制度。从2009年起,对中央所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毕业生,自愿去乡镇卫生院工作3年以上的,由国家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省统一建立居民健康电子档案;定期为全省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全省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等人群提供防治医疗指导服务。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2009至2011年,重点指导金昌、庆阳两市进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强化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做好疾病谱排序和疾病监测与分析,建立疾病预警机制等9项任务。探索推行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之间的病历共用,检查化验结果共享互认。

 

  探索建立由有关部门和群众代表、专家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积极推行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建立第三方解决医疗纠纷机制。建立医德医风考核制度、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业绩记录制度。探索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鼓励民营资本办非营利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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