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行业分析 > 太原市参保登记延至明年3月底

太原市参保登记延至明年3月底

  10月至12月底,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入新一轮“参保周期”。今日,太原市医疗保险中心表示,为将更多人纳入居民医保范围,此轮参保登记期限延至明年3月底,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到所在社区、街办参保登记。

 

  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自2007年11月启动。太原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具有太原市城镇居民户口,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大学生、城镇中小学阶段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参保。参保时,需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两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等材料。

 

  与去年相比,居民医疗保险费今年“涨”了20元。但居民参保时,个人缴费标准还和去年一样,“涨”的部分由财政来补足。此次参保登记之后,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可享受相关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从2010年1月1日起,居民医疗保险每年的最高报销限额提高到4万元。未成年人和大学生在一、二、三级医院每次住院起付标准,分别降至200元、400元、600元。

 

  另外,从2010年1月1日起,城镇居民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也被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报销范围,但是,因违法犯罪、打架斗殴、酗酒、自残、自杀、吸毒及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不包括在报销范围之内。城镇居民在按原规定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110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生育产前检查费100元。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