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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新版药品目录明年7月执行

  《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日前出台。据介绍,根据此次出台的《方案》(征求意见稿),甲类药品将不作调整。

 

  我省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能够承受的药品,符合地方病、常见病临床用药习惯的药品等都将调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范围。

 

  而SFDA监测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等将调出药品目录范围;营养滋补药、美容减肥药等不在调入目录范围。

 

     调出目录的药品有:SFDA监测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评审时专家建议删除的药品;不适合地区疾病用药习惯的药品;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难以支付的药品将调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范围。

 

     不予调入的药品有:营养滋补药、美容减肥药、解酒药、性功能增强药、治疗不育症等类别;口服泡腾片、口含片、洗身体的各种洗液等剂型。

 

    有严重不良反应、安全性较差、易滥用的药品;含有珍稀动植物的中成药;与《国家药品目录》比较,已有同类产品,且价格较贵,非临床必需的药品等。

 

     截至12月29日,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对该《方案》提出意见建议并进行监督。监督部门为:省纪委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监察室;监督电话为:0931-8826098。据了解,明年7月全省开始统一执行新版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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