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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的法律性质是活动的奠基石

  现阶段,在各大行业的发展中,招投标活动是一种能够为企业的发展带来众多利润的方式。在活动的进行中,招标投标的法律性质是企业需要了解的。了解到这些知识,能够在一定的程度上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愿意按一定的条件同对方订立合同,并含有一旦要约被对方承诺时即对提出的要约一方产生的约束力的一种意思表示。提要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对方成为受要约人。一项有效的要约必须符合以下要求:①要约必须表明要约人愿意按照要约中所提出的条件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②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肯定,即应该包括拟将签定的合同的主要条件,一旦受要约人表示承诺,就足以成立一项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的合同。


  在法律上要把要约与要约邀请区分开来。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其目的虽然也是为了订立合同,但它本身不是一项要约而是为了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要约与要约邀请的主要区别在于:如果是要约,它一经对方承诺,要约人即须受到约束,合同即告成立;如果是要约邀请,则即使对方完全同意或接受该要约邀请所提出的条件,发出该项要约引诱的一方仍不受约束,除非他对此表示承诺或确认,否则合同仍不能成立。


  招标行为的法律性质是要约邀请。依据合同订立的一般原理,招标人发布招标通告或投标邀请书的直接目的在于邀请投标人投标,投标人投标之后并不当然要订立合同,因此,招标行为仅仅是要约邀请,一般没有法律约束力。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实际上,各国际政府采购规则都允许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


  在招投标活动的进行中,各种各样的问题不断地出现,为活动的顺利进行带来一定的影响。这时候就需要法律来进行约束,所以企业要了解招标投标的法律性质,让活动能够顺利的进行。 医药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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