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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部公布社保缴纳基数将提高

  从接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人士了解到,由于国家统计局实施工资统计改革,私营企业工资被纳入城镇职工工资统计,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或将较以往有所下降,人保部正在着手进行新的社保缴纳标准研究。

 

  研究的原则为不降低职工社保福利水平。该研究由人保部相关失业、医保、养老、工资、工伤部门参加,有人保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中国劳动研究院的社会保险所人士参与,人保部部领导对此进行了批示。

 

  不过,有接近人保部的专家指出,短期内社保缴纳标准不会有新的调整,将来有调整也会做好衔接工作,可以通过提高社保缴纳比例,达到缴纳资金不变或者继续上升。目前,城镇居民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是按照平均工资一定的比例来缴付的,如果平均工资水平降低,缴付标准将有所变化。

 

  相关政策或待新数据公布时调整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8年底全国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约有6676万人,相当于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所包含从业人员的54.75%。现行的劳动工资统计是指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08年该数字为29229元。

 

  但是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范围只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以及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单位,尚未包括城镇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而纳入私营企业职工工资后,实际的平均工资将下降。

 

  统计部门的人士指出,上述新的平均工资数字将在适当时期公布,届时可能是劳动部门采取新的社保缴纳标准之时。“我们一直在和相关部门沟通,何时公布等他们的通知。”这位人士说。

 

  中国劳动科学院研究院研究员狄煌表示,将私企工资纳入统计仅仅是职工工资统计改革的第一步,以后个体工商户、雇员,以及乡镇集体企业职工、农民工也应逐步纳入社会平均工资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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