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营销 > 跨省“倒药案”续:药贩一审获刑8年罚30万元

跨省“倒药案”续:药贩一审获刑8年罚30万元

42岁的吕某是个只有初中文化的农民。他在本市万新村、黄河道等地收购药品,再成批地从天津站发运给哈尔滨的杨某,再由杨某“发给”当地药店和其他药贩。据介绍,仅杨某通过银行汇款方式给吕某的药款就多达1910164元。2013年6月3日17时许,吕某在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站营业部再次办理药品托运时,被民警查获。公安民警当场扣押颈复康颗粒、通心络胶囊等1515盒药品,价值55685.51元。法院认定,吕某总计非法经营药品数额300余万元。

  在天津收药之后托运到东北再卖的哈尔滨男子吕某被判非法经营罪,获刑8年,并处罚金30万元。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同时还对此非法经营案其他几名被告人进行了宣判,受雇于吕某在哈尔滨进行贩药的女子杨某获刑6年,并处罚金16万元。其他几名被告人获刑期最少5年,并处相应罚金。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