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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全面建设医保医疗监控系统 医生开处方受监督

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加强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减少过度医疗、过度用药的现象,我省将统一部署实施、统一软件版本、统一组织结算,在全省全面推进医疗服务监控系统建设。系统建成后,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将更为有效,百姓看病负担将减轻。

我省将以医保结算系统为源头,对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材料)项目、服务设施标准、医院科室和医保医生库进行统一编码、统一建库。基础数据库建成以后,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生医疗服务行为可实现实时监控,并通过统计分析对医疗服务行为进行评判。

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系统之间将实现信息对接,参保患者基本信息、入院登记、出院结算、处方号、费用明细、医生、病种等明细信息可上传至监控系统,以便医保管理机构进行监控。

监控系统将开发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生考核模块,医保稽核人员可根据监控系统返回的信息,依照规则对医院和医生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评估和打分。

同时,监控系统还将根据定点医疗机构上传的医疗服务信息,运用监控规则和医疗知识库对过高费用、超量用药、过度诊疗、重复诊疗、重复用药等进行监督,促使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逐步减少医疗违规行为的发生,扭转住院率和住院次均费用快速上升的趋势,确保医保基金的运行安全,减轻参保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人社部确定咸宁、黄石两个市为国家级重点联系城市。今年,我省确定了荆州、襄阳、宜昌、荆门、孝感5个市为我省试点城市。7个试点地区今年11月底前完成医疗服务监控统建设工作,未列入试点的地区将于2015年底以前完成医疗服务监控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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