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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食药领域大要案频发 最高涉案金额达1.9亿元

8日,广东省高院首次专题通报了《广东法院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据统计,近五年来,广东法院共受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一审案件2067件,给予刑事处罚3230人,涉案总额年均达4亿元。值得一提的是,白皮书所涉的伪劣商品品种众多,其中伪劣药品占了近一半的比例。

逾三千人受刑事处罚

白皮书显示,广东法院五年来共受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一审案件2067件,审结2030件,结案率为98.21%,判决生效的被告人3270人,其中,给予刑事处罚的3230人,处刑率为98.78%。

白皮书显示,从个案看,涉案金额超千万元的大案时有发生,有的甚至是亿元大案。如2009年深圳市中院一审的华杰、吴夏等7人生产假冒国外注册商标的药品在境内销售,涉及9个罪名,涉案金额高达1.9亿元,创下了广东法院审结个案涉案金额最高纪录。主犯华杰依法被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附加驱逐出境。

近半伪劣商品是假药

据统计,伪劣商品品种多,涉及消费者的衣食住行各个方面,其中药品领域占49.14%,其次是烟草领域(25.53%),食品领域(15.73%)等。

白皮书显示,2009年-2013年,珠三角地区销售境外无进口批文药品的案件在假药案件中的比重较大、不断上升,珠三角地区尤为明显:珠海市两级法院共审理销售假药案件14件,销售境外无进口批文药品的案件8件,占57.14%;中山市两级法院共审理销售假药案件32件,销售境外无进口批文药品的案件14件,占43.75%;深圳市两级法院共审理销售假药案件382件,销售境外无进口批文药品的案件72件,占18.85%。

制假售假案多发于城中村

白皮书称,近年来,犯罪分子针对性选择作案地点和借助互联网、新兴物流业销售,作案手段更为隐蔽。2009-2013年间,全省法院审理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中,43.36%的案件集中在农村、城乡结合部、城市出租房等相对隐蔽、管理薄弱的地区,且经常变换地点。

同时,不少犯罪分子将所生产的伪劣商品的信息发布至互联网或通过短信等移动通讯手段向公众发布,吸引需求者与其联系。伪劣商品的销售亦不局限于本地,而是根据购货量,分别利用物流公司、快递公司、汽车送货等方法,使伪劣商品迅速被销售到全国各地,甚至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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