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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月底启动

记者昨日从十堰市卫计委获悉,从10月30日零时起,全省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启动,十堰房县和郧西县公立医院纳入其中。

据了解,从10月30日零时起,湖北省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启动,包括十堰房县、郧西在内的15个试点县(市)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以取消药品加成和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为标志,全面推进补偿机制、医保制度等多方面综合改革。

按照湖北省政府下发的《改革实施意见》,该省将在试点县(市)探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院长年薪由理事会核定,严禁将院长收入与医院经济收入直接挂钩。

同时,新一轮试点将在各县推动组建医疗联合体,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制度。根据规定,参加第二批试点的15个县市的人民医院、中医院,参加第一批试点的20个县市中已开展试点的医院及未开展试点的中医院,全部纳入价格调整范围。将合理提高诊疗、护理、手术、中医等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动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同时降低部分检验、部分大型医疗设备检查价格,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按规定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不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

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县级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取消加成的部分其中80%由调整服务费补偿,20%由政府补助和医院节约增效补偿。

据悉,2012年我省率先在全国启动第一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竹山县和丹江口市纳入其中,目前第一批试点县市及医院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不仅群众医药费用下降,医务人员的合理收入也有所提高,试点效果显著。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十堰被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4个试点县(市),正在抓紧制订具体改革方案,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要求启动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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