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招投标 > 有关投标人的含义

有关投标人的含义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这里所说的响应招标,是指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根据这一规定,投标人是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竞争的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由于《工作规范》定义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是医疗机构的特定采购行为,市场主体十分明确,《工作规范》第十五条规定:集中招标采购的“投标人是向招标人提供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不包括《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未能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工作规范》对投标人的规定是依据《药品管理法》作出的。药品生产企业提供的药品必须是自己生产的,药品批发企业提供的药品必须是合法代理或购进的。药品零售企业、没有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进口药品代理商和其他组织,都不能成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投标人。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