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服务费与药品加成概念不能混淆 |
近日,发布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将设置药事服务费。何为药事服务费?它与药品加成有何区别?增设药事服务费会不会增加群众看病负担?针对这些社会关心的问题,卫生部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相关负责人指出,药事服务费是指对医生和药剂师的处方、处方审核、药品调剂、管理等工作所应给予的报酬,是为合理弥补医院药事服务成本、维持医院药房正常运转而设立的收费项目。药事服务费保证的是药事服务的成本,也就是药物管理的基本成本和医务人员药事服务的技术劳动价值。
对于药品加成和药事服务费的区别,这位负责人说,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一是征收规则不同。药品加成收入与药品价格直接挂钩,按照药品进价的一定比例收取;药事服务费与药品价格无关,原则上按照药事服务成本,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二是功能不同。药品加成收入除了弥补药事服务成本之外,还承担了弥补医疗服务成本的功能(即通常讲的“以药补医”);药事服务费主要是药品施行零差率销售后,用于弥补药事服务成本。三是对医院和医生的激励机制不同。药品加成收入会刺激医院和医生开大处方、滥用药,可能造成医疗费用失控;药事服务费有利于鼓励医生合理用药,而不是考虑创收的问题。
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段时间以来,“以药补医”的机制导致公立医院的运行和发展严重依赖药品收入,助长了公立医院的趋利倾向,大处方、多用药、用贵药等现象随之增多,加重了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费用负担。《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改革“以药补医”机制的主要举措就是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对公立医院由此而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等措施,通过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增设药事服务费,是取消药品加成后保证医院合理补偿的措施之一,是保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一项重要设计。
对于取消药品加成、增设药事服务费后,能不能真正降低患者用药负担这一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从本质上看,取消药品加成而增设药事服务费,是转变医院和医生的激励机制,意味着用药事服务费这笔很少的钱,换掉很大的医药费用,也就是以往医院为了正常运行而依托药品加成所产生的药品费用,最终换来的是更加有效的机制、更好的医疗质量和公共医疗服务。
对于公立医疗机构药事服务费将按什么原则收取,这位负责人表示,收取药事服务费的重要原则是使之“和药价、处方值都没有关系”。专家提议,门诊和急诊药事服务费可考虑按照诊次设立,住院药事服务费可考虑按照住院床日设立。
- 相关报道
-
- 吉林省力推优质医疗资本下沉 庶民便捷就医得实惠 (2025-01-16)
- 国度医保局:河北、西藏、安徽、河南已全域开明医保钱包 (2025-01-16)
- 国度医保局召开销持立异药倒退企业漫谈会 (2025-01-14)
- 国度医保局召开全国医药价钱和投标推销任务会议 (2025-01-13)
- 福建自贸区落地全国首个“绿色医疗东西保税培修”名目 (2025-01-10)
- 全国西医药局长会议:进一步推进西医药走向天下 (2025-01-10)
- 国度药监局宣布第八十九批仿造药参比制剂目次 (2025-01-10)
- 2025年全国药品监视治理任务会议在京召开 (2025-01-09)
- 国度药监局对于宣布国度医疗东西监视抽检成果的告示 (2025-01-08)
- 29个省份已上线!医保药品可在手机上比价了 (2025-01-07)
- 视频新闻
-
- 图片新闻
-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