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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力推药品价放开鲜见相关部门的呼应

  药厂生产出药品后,在进入医院销售之前,起码需要经过三个环节的“控价”。首先是发改委的最高零售限价;然后要进入社保部门控制的国家和地方的医保目录,形成医保支付价;最后还要进入省级招标平台控制的药品招标目录,形成招标价。
  
  在如此复杂的体系之下,北大纵横医药高级合伙人史立臣认为,发改委在其中的作用反而相对薄弱,对药价影响有限,“管也管不住,不如放权”。
  
  不过,史立臣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从一定层面讲,发改委的放权开了一个好头,为药价管理的壁垒打开一个缺口,以后无论人社部还是各地招标都会按着这个大方向走。不过,未来药价改革依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此前,史立臣也曾表示,发改委曾主导二三十次药品价格调整,“无一成功”。“发改委未来也不可能主导药品价格,药品价格牵涉卫生、物价、药监等多个系统,这次发改委放开药价那么大的举措,没有任何相关部门表态,这很反常。”
  
  《征求意见稿》称,将从四个方面加强监管:一是完善药品采购机制;二是强化医保控费作用,医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医保、招标政策衔接配合,同步推进医保支付价格改革,实行总额控制基础上的按病种、按人头付费的复合型付费方式;三是强化医疗行为监管;四是强化价格行为监管。这四项监管措施中,属于发改委职能的只有一项,而至今,社保部未明确接手医保支付价的制定职能。发改委力推的药价放开鲜见相关部门的呼应。目前显而易见的就是人社部没有表态是否接发改委踢过来的这个“球”,在发改委提到的“四项监管”中,需要各部门的配合。医药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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