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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的编制与发布


  《工作规范》第三十五条规定:“集中招标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通过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地址、招标项目的药品类别、数目、实施地点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



  招标公告是指招标人以公开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对集中招标采购项目投标的明确的意思表示。公开招标的招标信息必须通过公告的途径予以通告,使所有合格的投标人都有同等机会了解招标信息,参加投标竞争。发布招标公告是保证投标竞争广泛、充分的关键。


  《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发布。”目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尚无这方面的专门规定,《工作规范》也没有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指定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但为了让尽可能多的潜在招标人获得公开招标信息,集中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还是应该在国内有影响的公开出版物上刊登。如在医药卫生行业有较大影响的健康报、中国医药报、中国中医药报等报纸或其他有较大影响的媒体。


  关于招标公告的内容,《文件范本》第6.1条提供了招标公告参考格式。招标人可以参考这一格式,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拟定。如果招标公告在有影响的媒体发布,需考虑篇幅、费用等因素,可以在符合《工作规范》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前提下,对招标公告的内容进行适当压缩。医药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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