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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改革切入医改中心

  医药网2月11日讯 2014年11月25日,国家发改委向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等8行业协会下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医药行业关于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吹响了药品价格改革的号角。方案征求意见稿的主旨是:取消药品政府定价,由企业自主定价,通过医保控费和招标采购,药品价格最终交由市场竞争形成。如此动作,可谓发改委管理范围内的大手笔,也可谓中国推行医改政策以来的一味猛药。

  总理在近期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对价格改革作出重要部署,指出要激发市场活力,商品的价格交给市场定价。而发改委的药品价格改革方案无疑是国家价格改革政策的探路石,与国务院的整体部署一致,完全符合政策导向,尽管方案还有待完善,但价格放开基本已经成为定势。

  开放价格管控

  从国家层面对医药行业整体管控的角度看,业内人士分析,该项政策可能具有更深层的含义,即可能是调节医保费用合理支出的最有效手段。2009年国家新一轮医改以来,为了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政府在医疗民生的投资已超过万亿元,但总体上仍未满足医保费用支出,各地医保频频告急,超支现象较多。

  真的是医保费用不够吗?仔细调查分析不难发现,根源在于治疗费用和药品使用结构不合理——高附加值的所谓原研、专利等合资、外资企业新型药物和器械与国产低价、普通药物和器械的组合不经济,能用低值普通药物和器械的却用高值“贵药”,能口服的却注射,能肌肉注射却使用静脉大输液。在利益导向下的疾病治疗,再多的医保费用也难填利益的欲壑。

  药品价格改革实施后,一旦交由市场调节,在配套的医保控费、招标采购及近期财政部推出的“医疗服务购买招标”等政策配合下,那些明显与商品价值不符的高价药物将逐步返回原形,否则,其市场竞争优势将荡然无存,而经济实惠的普药价值也将逐步回归。

  合理的利润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原动力,药品价格改革也是对药品研发、生产、经营、消费等各环节利益平衡的重要手段。还原各环节合理的利益,行业才能保持健康发展。2014年5月,发改委推出的低价药政策可以看作是药品价格改革的前奏,由于对政策理解不一,尽管各省执行多采取谨慎态度,试探性地开放价格管控,但低价药价值回归已成为一种趋向,“最低价中标”导致的部分药品生产企业生存困难的局面亦将逐步改变。

  控费纠正用药结构

  建议各地政府部门正确理解国家发改委药品价格改革的真实意图,放开手脚,允许企业药品自主定价,在市场自由交易,对药品价格不设限制和障碍(主要指药品集中采购中人为设置保护高价药品的规则),把管控的主要精力放在医保控费的措施研究上,结合药品集中采购招标及“购买医疗服务招标”等政策,发挥好生产质量成熟、价格竞争充分的基本药物、普通药物的作用。普通药物、低价药物使用的积极性高了,真正做到用药结构合理,治疗方案经济有效,相信医保费用定能得到有效控制。

  药品生产企业应该积极应对新政策、新市场。在真正理解政策实质意义的基础上,转变无序竞争的陈旧观念,根据各地药品管理政策,大胆对药品价格松绑:竞争充分、市场成熟的大宗品种,适合由政府统一制订一个合理的价格,建议各地药品招标中,通过集中采购招标“双信封”的技术标评审和选择供应企业,不再进行商务标报价,设定入围比例,选择那些在规模、质量、品牌、社会责任等方面有优势的企业,淘汰那些规模较小、生产经营不成熟的企业,优化社会资源,提高行业集中度,引导企业从低端和资源浪费的发展模式向创新和高端产业发展。而目前各地展开的低价药挂网,生产企业应逐步调整价格,还原市场流通各环节的利润,恢复价格理性,提高低价药在用药结构中的占比,调动生产经营各环节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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