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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网满足公众需求

  医药网3月24日讯 美国和新西兰是世界上仅有的允许处方药进行DTC(Direct To Consumer)广告的国家。1997年8月,美国FDA宣布放松对药品广告促销的限制,生产企业只要提供药品的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简要信息,就可以在电视、电台、杂志和报纸等大众媒介上做DTC广告。

  美国发布此法案的背景有两个,一是患者主动参与自身的医疗保健,积极搜寻与病症相关的治疗信息和药品,并向医生询问病情和治疗方案;二是Internet的持续发展为消费者教育提供可能,成千上万的患者通过网络就能快速、方便地找到大量丰富的医疗信息。

  构建互联网思维并非易事,无论是风头正劲的医药电商还是新媒体的兴起,都只是把互联网当作一种工具,而非互联网时代的创造者。

  一项最新的研究表明:发达地区的公众越来越注重生活品质和自身的健康状况,要求参与治疗过程,而不是被动接受治疗。过去,处方药营销模式是“制药企业→医生→患者”。制药企业只需要影响医生、说服更多的医生开处方。随着互联网的深入,现在的路径已经改为“医生开处方→患者上网查”。公众教育水平的提高促使他们对医疗信息的需求增加,要求了解更多相关药物知识(哪怕是处方药),仅仅影响医生已经不够了。

  Internet正广泛深入公众生活。伴随着民众受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病人及其亲属开始了解治疗方案,他们对健康的追求将不满足于医生处方,而是包括疾病早期诊断、更早的干预治疗、更适合的治疗方法、更有效的治疗结果等方面,甚至他们已经可以要求获得某些药物或治疗方法。当他们必须从某种途径获取这些信息时,互联网提供了路径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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