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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实行药物零差率销售

 

    从上周六开始,天津市包括76个社区卫生中心、44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54个乡镇卫生院在内的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将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天津市卫生局社区处处长黄金虎介绍,实行零差率后,取消药品15%的加成,再加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降低的10.32%的药价,以后在基层卫生机构购买药物费用比以前下降25%左右。
 
 

  去年4月1日,天津市在全国率先启动基本药物基层医院零差率销售,首先在市内六区和塘沽、大港等三个非涉农地区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15%的加成。同时启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统一采购,药品价格平均降低10.28%。通过这两项举措,社区基本药物价格平均降幅达25%以上,一年来共为百姓节省药费支出1.98亿元。
 

 

  黄金虎表示,基本药物将严格按照集中采购价格销售,城区每门诊人次基本药物费用控制在120元以内。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级卫生机构不得单独进药,并公示销售的基本药物名录和价格信息,方便患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根据规定,天津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只能配备、销售基本药物,除中药饮片外,不得擅自采购和销售非基本药物。基层医院销售的基本药物必须通过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平台采购,50%药品要选择最低价格的品种规格,其余50%按一个品种两个规格选择,保证提供较低价格药品,避免趋利行为。

 

 

   天津方面,刚刚开始实施的这一新政策使药物零差率销售由原来的非涉农地区扩大至涉农地区,实现城乡全覆盖。这一时间表比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提前了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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