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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将逐步缩小原研与仿制药价差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药价处有关人士在出席中国医药企业营销高峰论坛时说,“未来药品价格的趋势,很多细则在新《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出来之后会向行业征求意见,希望大家前期有一个大致的认识,我们希望价格政策对整个行业的发展有保障的作用。”

 

  在论坛现场注意到,随着新医改的深入实施,基本药物差别定价等政策小幅试点,药品价格管理究竟将如何改革已经成为医药企业最为关注的焦点问题。


  上述发改委药价处负责人表示,去年11月份公布的关于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文件,在他看来就是“三点结合、两个为主、一个加强”。

 

   “三点结合”即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鼓励创新和支持基本医疗相结合,成本定价和疗效评估相结合。“两个为主”即中央管理为主、统一定价为主。“一个加强”则指的是要加强流通环节价格行为管理。

 

   发改委药价处该位负责人说,“我们国家价格法当中对定价的解释就是成本定价,这是最基础的,但药品还有一个疗效的因素存在。至于‘两个为主’,未来我们的价格管理将慢慢走向中央定价为主。药品是大流通的品种,应该走向这一步。”

 

  另外,发改委药价处该位负责人还表示,基于中国是仿制药大国,一个药品生产的企业众多,因此有必要依据这些企业的平均成本去制定价格。但是,考虑到药品的质量是有差异的,“价格政策的口还是要开的”。


  纳入现行药品价格管理的品种约2900种左右,这些药品均是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以及少数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特殊药品。

 

  2900种药品中,仿制药一般以社会平均成本为基础,考虑合理利润制定统一最高零售限制价;专利药品则是根据企业的成本状况制定价格。对原研药,定价通常比仿制药要高30%-35%。对于部门质量优势比较明显的仿制药品,经专家论证,可根据具体企业成本等情况单独定价,与统一的指导价有所区别。

 

  谈及下一步的药品价格改革思路,发改委药价处该位负责人表示:

 

  首先,国家发改委将改进以成本为基础的定价方法,逐步引入药物经济性评价方法。

 

  其次,对部分药品的定价,发改委或将参考国际市场,特别是与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市场价格。

 

  第三,国家发改委将对专利药品予以保护,保持价格相对稳定。此外,首仿药也将会予以政策支持。

 

  鉴于当前单独定价政策是否应该改革的问题备受业内企业关注,发改委药价处负责人表示,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一政策也将进行调整,而当务之急就是“逐步缩小目前原研与仿制药之间的价格差距”。

 

  他表示,“对已上市的仿制药品,符合国家政策支持的,或有关监管机构或权威机构证明质量具有明显优势的,可与统一价格适当区别。这一点要坚持,但是要严格,这个方向应该是设定客观标准的门槛,减少人为因素。”

 

  至于即将启动的第三个方面的改革--流通环节加价政策改革,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发改委正在加强与商务部的联系,这方面改革的目的如下:

 

  首先是要适当降低流通环节加价总体水平,探索有效方法,对流通环节实际加价率进行控制。

 

  其次,要对医院药品销售加价率政策进行改革,逐步降低15%加价,探索试行差别加价政策。

 

  第三,发改委还将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地区探索取消药品加价,研究设立药事服务费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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