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DA:冬虫夏草不能作为保健品用了! |
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下发《关于停止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如下:
北京、江西、湖北、广东、青海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
2012年8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方案》(国食药监保化〔2012〕225号),要求试点企业按照要求组织开展试点相关工作。根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总局已制定公布《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2号),含冬虫夏草的保健食品相关申报审批工作按《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未经批准不得生产和销售。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国食药监保化〔2012〕225号文件停止执行。
2月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下发关于冬虫夏草类产品的消费提示,该提示称,近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对冬虫夏草、冬虫夏草粉及纯粉片产品的监测检验。检验的冬虫夏草、冬虫夏草粉及纯粉片产品中,砷含量为4.4~9.9mg/kg。
冬虫夏草属中药材,不属于药食两用物质。有关专家分析研判,保健食品国家安全标准中砷限量值为1.0mg/kg,长期食用冬虫夏草、冬虫夏草粉及纯粉片等产品会造成砷过量摄入,并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存在较高风险。
冬虫夏草用于保健品的试点工作被提前叫停,未来冬虫夏草进入保健食品须统一报批。国家食药监总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停止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的通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方案》停止执行,含冬虫夏草的保健食品相关申报审批工作按《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未经批准不得生产和销售。
冬虫夏草
5家大企业“特许证”被取消
“冬天是虫,夏天是草,冬虫夏草是个宝。”冬虫夏草一直被视为名贵中药材。
2012年8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方案》,第一次允许冬虫夏草直接被用为保健食品的原料,试点时限为批准试点企业相关产品之日起5年。极为严格的条件使得仅有5家企业成为试点企业,包括同仁堂、康美药业、青海春天、劲牌有限公司和江中药业。
记者获悉,这项试点的本意,是引导符合条件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在冬虫夏草资源得到合理保护的前提下,高效开发利用冬虫夏草资源,推动高端科技含量保健食品的研发。目前,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能查到的冬虫夏草保健品仅19种,但在各大电商网站,上千种虫草保健品在销售,很多数千元甚至上万元的高价商品,也没有正规的保健食品批号。
根据新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食药监总局近日制定公布了《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含冬虫夏草的保健食品相关申报审批工作按《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未经批准不得生产和销售。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的叫停相当于收回了这5家企业的“特许证”,以后想生产冬虫夏草保健品的企业都得按保健食品申报审批流程走。
冬虫夏草市场有点儿乱
冬虫夏草只能在寒带高山生长,天然产量十分有限,其滋补功效和营养价值受到人们的追捧,市场上出现了很多打着冬虫夏草旗号的保健品和礼品,让消费者眼花缭乱。
曾经被曝光的天狮牌虫草菌丝体胶囊,商家宣称它们的产品曾连续几年荣获“中国保健品公信力产品”称号,并且承诺保证正品,甚至说“假一赔命”,而中科院微生物研究所检验结果却显示,这款产品的成分为弯颈霉,与冬虫夏草是不同的物种,根本没联系。
此外,市场还有很多产品是拿“虫草”和冬虫夏草相混淆,很多保健品傍上“虫草”二字就身价倍增。但实际上,虫草是个广泛的概念,种类繁多,冬虫夏草只是其中一种。
记者在某知名购物网站上搜索“冬虫夏草保健品”,能搜索到近400种商品;搜索“虫草保健品”,能搜到1000多种商品,比如虫草王、虫草菌丝体胶囊、复方虫草口服液、复方虫草补肾口服液、虫草菌丝体口服液等等,都以不同的方式与冬虫夏草制品相混淆。
在食品营销专家朱丹蓬看来,目前的冬虫夏草市场虚假宣传占了主流,原因就在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长期食用或致砷中毒
近日,冬虫夏草再次因国家食药监局的一则消费提示而备受关注。
“冬虫夏草属中药材,不属于药食两用物质。”食药监总局称,近期组织开展了对冬虫夏草、冬虫夏草粉及纯粉片产品的监测检验。检验的冬虫夏草、冬虫夏草粉及纯粉片产品中,砷含量为4.4-9.9mg/kg。“保健食品国家安全标准中砷限量值为1.0mg/kg,长期食用冬虫夏草、冬虫夏草粉及纯粉片等产品会造成砷过量摄入,并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存在较高风险。”
这则公告将试点企业之一的、主打“极草”纯粉片的企业青海春天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青海春天在回应公告中表示,各项试验结果均显示,以净制冬虫夏草为原料的冬虫夏草纯粉片安全无毒,对检验结果提出质疑。
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叫停试点工作之后,预计冬虫夏草保健品市场将面临更严格的监管和清理整顿
医药网新闻
北京、江西、湖北、广东、青海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
2012年8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方案》(国食药监保化〔2012〕225号),要求试点企业按照要求组织开展试点相关工作。根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总局已制定公布《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2号),含冬虫夏草的保健食品相关申报审批工作按《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未经批准不得生产和销售。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国食药监保化〔2012〕225号文件停止执行。
2月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下发关于冬虫夏草类产品的消费提示,该提示称,近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对冬虫夏草、冬虫夏草粉及纯粉片产品的监测检验。检验的冬虫夏草、冬虫夏草粉及纯粉片产品中,砷含量为4.4~9.9mg/kg。
冬虫夏草属中药材,不属于药食两用物质。有关专家分析研判,保健食品国家安全标准中砷限量值为1.0mg/kg,长期食用冬虫夏草、冬虫夏草粉及纯粉片等产品会造成砷过量摄入,并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存在较高风险。
冬虫夏草用于保健品的试点工作被提前叫停,未来冬虫夏草进入保健食品须统一报批。国家食药监总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停止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的通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方案》停止执行,含冬虫夏草的保健食品相关申报审批工作按《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未经批准不得生产和销售。
冬虫夏草
5家大企业“特许证”被取消
“冬天是虫,夏天是草,冬虫夏草是个宝。”冬虫夏草一直被视为名贵中药材。
2012年8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方案》,第一次允许冬虫夏草直接被用为保健食品的原料,试点时限为批准试点企业相关产品之日起5年。极为严格的条件使得仅有5家企业成为试点企业,包括同仁堂、康美药业、青海春天、劲牌有限公司和江中药业。
记者获悉,这项试点的本意,是引导符合条件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在冬虫夏草资源得到合理保护的前提下,高效开发利用冬虫夏草资源,推动高端科技含量保健食品的研发。目前,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能查到的冬虫夏草保健品仅19种,但在各大电商网站,上千种虫草保健品在销售,很多数千元甚至上万元的高价商品,也没有正规的保健食品批号。
根据新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食药监总局近日制定公布了《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含冬虫夏草的保健食品相关申报审批工作按《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未经批准不得生产和销售。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的叫停相当于收回了这5家企业的“特许证”,以后想生产冬虫夏草保健品的企业都得按保健食品申报审批流程走。
冬虫夏草市场有点儿乱
冬虫夏草只能在寒带高山生长,天然产量十分有限,其滋补功效和营养价值受到人们的追捧,市场上出现了很多打着冬虫夏草旗号的保健品和礼品,让消费者眼花缭乱。
曾经被曝光的天狮牌虫草菌丝体胶囊,商家宣称它们的产品曾连续几年荣获“中国保健品公信力产品”称号,并且承诺保证正品,甚至说“假一赔命”,而中科院微生物研究所检验结果却显示,这款产品的成分为弯颈霉,与冬虫夏草是不同的物种,根本没联系。
此外,市场还有很多产品是拿“虫草”和冬虫夏草相混淆,很多保健品傍上“虫草”二字就身价倍增。但实际上,虫草是个广泛的概念,种类繁多,冬虫夏草只是其中一种。
记者在某知名购物网站上搜索“冬虫夏草保健品”,能搜索到近400种商品;搜索“虫草保健品”,能搜到1000多种商品,比如虫草王、虫草菌丝体胶囊、复方虫草口服液、复方虫草补肾口服液、虫草菌丝体口服液等等,都以不同的方式与冬虫夏草制品相混淆。
在食品营销专家朱丹蓬看来,目前的冬虫夏草市场虚假宣传占了主流,原因就在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长期食用或致砷中毒
近日,冬虫夏草再次因国家食药监局的一则消费提示而备受关注。
“冬虫夏草属中药材,不属于药食两用物质。”食药监总局称,近期组织开展了对冬虫夏草、冬虫夏草粉及纯粉片产品的监测检验。检验的冬虫夏草、冬虫夏草粉及纯粉片产品中,砷含量为4.4-9.9mg/kg。“保健食品国家安全标准中砷限量值为1.0mg/kg,长期食用冬虫夏草、冬虫夏草粉及纯粉片等产品会造成砷过量摄入,并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存在较高风险。”
这则公告将试点企业之一的、主打“极草”纯粉片的企业青海春天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青海春天在回应公告中表示,各项试验结果均显示,以净制冬虫夏草为原料的冬虫夏草纯粉片安全无毒,对检验结果提出质疑。
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叫停试点工作之后,预计冬虫夏草保健品市场将面临更严格的监管和清理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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