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新闻 > 重磅:发改委允许公立医院单独、组团采购药品

重磅:发改委允许公立医院单独、组团采购药品


3月14日上午,国家发改委举行3月份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政研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赵辰昕指出,药品定价放开之后,从市场监测和社会反映的情况看,总体情况是好的,但确实存在少数药品价格不合理的问题,有的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价格虚低和虚高并存。价格虚低影响了药品正常生产供应,药价虚高会加重患者负担。解决这个问题,既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市场监管,更要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相关体制改革,从源头上抓好工作,多措并举,整体推进。有这样五个方面的情况:
一要破除以药补医,建立医疗机构成本自我约束机制。从机制上将药品由医疗机构盈利的手段转化为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成本,引导医疗机构主动规范诊疗行为,从依靠销售药品转为依靠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增加收入。同时,充分拓宽患者自主选择药品的权利,消除大处方、高价格获利的基础。
二是发挥医保控费作用,引导市场价格合理形成。加快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实行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按疾病诊断相关组付费等复合型支付方式,加快实施医保支付标准政策,建立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合理诊疗的内在激励机制,减轻患者费用负担。
三是改革招标采购机制,调动医疗机构主动降低价格的积极性。要允许公立医院单独或组团采购,建立医院与生产企业直接交易的互联网平台,并按照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等原则开展采购工作,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执行。要采取定点生产、挂网采购等方式,保障常用廉价药品和临床急需药品的生产供应。
四是加强药品生产经营监管,整顿生产流通秩序。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提高监管能力,强化药品全过程质量管理。加快推进落实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提高仿制药整体质量水平,提高流通企业集约化程度,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五是强化价格行为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价格监管机制,健全价格监测体系,防止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对竞争不充分的品种,必要时开展成本价格专项调查和反垄断执法,对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公立医院获得药品采购权,势必对药品销售工作是一重大利好。
首先,公立医院的集中采购会对药品生产企业明确药品的需求量,以此帮助企业产生规模效应,并最终实现合理降低药价和扶持优质企业做大做强的双重目标。
其次,建立医院与生产企业直接交易的互联网平台,让整个药品流通环节暴露在阳光下,使各种费用日趋透明,减少企业在运营中不必要的运营成本。
随着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的政策逐渐落地,未来医药行业会逐渐形成“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的模式。这对于医院而言是化数量需求为优势,从而谋求价格上的优惠;而对于中标的供货企业而言,能够确保市场份额的情况下,根据所要供应的品种数量,组织批量生产与规模销售,从而降低生产经营成本,达到收益。
无论是带量采购还是挂网采购,都是要从制度上降低药企生产成本,也为采购方赢得降价空间,诠释了目前国家医药集中采购体制改革的根本思路和要求。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