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新闻 > 企业期盼医保谈判眷顾国内创新药

企业期盼医保谈判眷顾国内创新药

  去年11月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引人注目的是,《目录》首次明确提出医疗保险谈判机制的概念,强调目录调整需要探索与医保谈判制相衔接的思路。

 

  以往,医保目录的调整从来都没有直接面对企业的沟通渠道,而上述机制为企业和医保管理机构面对面交流打开了一扇窗口。

 

  对此,国内媒体、专家大部分持支持意见,且热盼公平运行。大家认为,以往创新药得不到医保的支持,患者自费购买的境况抑制了创新药物市场的发展,从而抑制了企业创新,而今,创新药终于有机会扬眉吐气了。

 

  但是从媒体了解到,首轮入选谈判的药品大概有十几个,且全部是国外原研药,某专家称“此前盛传的国产2-3种药品将入选谈判机制的说法恐不属实。”

 

  因此,不得不让人担忧,医保谈判机制难道要让国内创新型药企空欢喜一场?或者第二轮谈判会有国内产品的踪迹?面对国外政府机构屡屡对其本国产品的各种保护,我国的相关部门不能在谈判机制设立上对国企有所倾斜吗?

 

  在国内几乎没有原研药的情况下,如果医保谈判机制的政策门槛就是高价原研药,那几乎将所有的中国药企排除在外。

 

  在WTO框架下,中国逐步对外开放市场,外资企业取得与国内企业同等地位,而在各地招商引资竞争的狂潮中,外资企业显然已经获得“超国民待遇”。本来,药品只有专利药和仿制药,可是,在中国的药品定价中,又出现了“原研药”的概念,“原研药”继续享受高价,在中国趋利的医院处方中继续畅行无阻。

 

  创新是中国的国策,我们不希望鼓励创新的医保谈判机制成为外资原研药继续获取“超国民待遇”的理由,不希望它仅仅成为外资高价原研药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的有力武器,而国内医药产业则在外资药企合法的高歌猛进中受到深深的创伤。

 

  建立医保谈判机制的目的有以下几点:1.支持创新;2.通过谈判,形成第三个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发改委及各地价格管理部门是第一条线,“挂网”招标是第二条线);3.有利于高价创新药扩大市场;4.降低药价;5.让百姓购买“好药”时也能适当报销,减轻“看病贵”的感受。

 

  医保谈判机制设立的首要目的应该是支持创新,而不是支持外资原研药。国家相关部门在设立门槛时,应考虑国内创新药,这是对中国医药产业的保护,更是对中国医药创新精神的扶持。

 

  生产非医保目录中的仿制药的企业,如果不是独家的产品,不妨共同与医保机构沟通,在共赢中寻求市场的扩大。尚在蹒跚学步的国内医药企业,需要扶持。期盼医保谈判机制不仅为外资服务,还能为国内创新药服务。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