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营销 > 成都在零售药店试点“电子处方”

成都在零售药店试点“电子处方”

  医药网11月11日讯 记者日前从成都市食药监局了解到,为破解处方药销售和监管难题,同时满足老百姓的购药需求,成都市正全面开展零售连锁药店“电子处方”试点。目前,该市已开通咨询服务的药店有3000余家,开通电子处方试点的有1800余家,这些药店可免费为老百姓提供咨询、电子处方开具、审核等服务。

   “严格实行处方药凭处方销售规定后,消费者反映购药不方便了,特别是一些常见病、慢性病需要长期、固定服用同种药物的患者反映更为强烈。”成都市食药监局药品市场监管处处长黄真说,此次成都试点“电子处方”,就是希望在用药安全与方便之间找到解决办法。

   “因为平时忙,没时间去医院排队挂号,有了电子处方后,犯了小病小痛不用专门跑一趟医院了,方便了我们普通老百姓。”家住成都的周女士说。

  据了解,为控制风险,成都市要求药店收集的电子处方首先来源于“具有合法资质的医院”,其次需由“具有合法资格的医师”开具,并经药店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销售。同时,“电子处方”主要限于按固定剂量用药的上呼吸道感染、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病、慢性病。不得用于儿童、孕妇以及急重患者等特殊人群。

  此外,成都市食药监局的后台终端设备将随时监控全市范围内电子处方的开具情况、医师签名信息等。市民如果发现药店有未凭处方卖处方药的情况,可拨打12331举报。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