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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个病种要最高限价!医械企业受大冲击

  医药网1月22日讯 1月16日,国家发改委、卫计委、人社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前期改革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按病种收费的病种数量,并鼓励将日间手术纳入按病种收费范围。

  《通知》要求,全国各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都要选取一定数量的病种实施按病种收费。其中,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也即医改试点城市,全国一共有200个地级市在列,到2017年底前实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须不少于100个。

  为此,3部委遴选了320个病种,供各地在推进按病种收费时使用。各地可在国家公布的320个病种范围内选择开展,也可根据当地实际自行确定具体病种。不出意外的话,各地最终的选择,将与国家版本大同小异。

  《通知》称,“按病种收费标准原则上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按病种收费标准包含患者住院期间所发生的诊断与治疗等全部费用,即从患者入院,按病种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化诊疗最终达到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检查检验、护理以及床位、药品、医用材料等各种费用。在病种费用外不得另行收费,不得将入院后的检查检验费用转为门诊收费”。

  不仅如此,针对此前多地实行按病种付费时出现的执行问题,《通知》进一步强调,“要将按病种收费纳入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病种费用变化、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监督。医疗机构不得推诿重病患者,不得无故缩短患者住院时间、分解患者住院次数”等细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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