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新闻 > 食药监总局谈“进口药”:既有警示 也要多赢

食药监总局谈“进口药”:既有警示 也要多赢

  医药网1月26日讯 25日在北京举行的一场新闻吹风会上,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吴浈两度回应“进口药”的话题。

  首先是谈及进口药品境外检查。吴浈说,根据进口药品生产过程中的风险,综合研判制定境外检查计划,这是中国药品监管迈向国际化的重要步骤,实现了中国药品监管关口前移。

  吴浈说,中国自2011年开始执行进口药品境外检查,6年内共检查了22个国家的制药企业,发现了一些不符合中国药品监管规定的现象。依据中国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已对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爱活胆通等10余个品种采取限制进口等措施,此举对境外制药企业起到警示作用。

  在回答“国外创新药如何尽快进入中国市场”的问题时,吴浈说,对于临床急需的药品,比如抗癌药、传染病防治药、罕见病药、儿童药等,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有优先审评政策,并且这些政策同样适用于国外企业。他举例说,国外用于治疗丙型肝炎病毒感染适应症的药品就已被纳入优先审评。

  吴浈说,鼓励国外制药企业在中国及国外同步开展创新药的临床试验,希冀他们利用试验数据参与审评,加快创新药的上市速度,使患者能够更早获益,“这是多赢的一项工作”。

  吴浈还说,很多国家都对在互联网上销售药品采取谨慎态度。目前中国互联网售药的“B2B”(企业到企业的电子商务模式)政策较为清晰,“B2C”(企业到用户的电子商务模式)政策还在调查研究当中。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