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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药店审批全面放开 医药电商春天真的来了?

  医药网1月24日讯 2016年遭遇政策寒冬的医药电商,在2017年春节前夕意外收获大礼:1月21日,国务院公布的“第三批取消39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中,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B证、C证的审批竟然被取消了。

  消息传出后,连日来医药行业从业人员的朋友圈被这则新闻持续刷屏,欢呼声音最响的群体是医药电商从业者,普遍认为政策在关照医药电商的商业模式,审批改备案,简政放权,利好零售连锁企业。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持冷静态度,认为这次只是国家简政放权大政策下的一个体现,在相应的配套细则出台之前,不值得过分乐观。

  ■小知识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分为A、B、C三种。截至2016年9月,共批出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证729个,其中A证(国家食药监总局审批的第三方交易服务平台)29个,占比3.98%;B证(地方药监局审批企业之间的交易平台)161个,占比22.09%;C证(地方药监局审批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平台)539个,占比73.94%。

  医药电商的又一个春天要来了?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明确取消39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其中涉及医药的共四项,包括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初审、药用辅料(不含新药用辅料和进口药用辅料)注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第三方平台除外)审批等。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取消审批后,监管部门主要通过“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药品批发企业许可”、“药品零售企业许可”对企业进行管理。换句话说,即只要有合法的药品经营和零售资质,企业都可以自由开展互联网药品2B、2C的服务了,这的确减少了互联网医药的审批环节。

  不过,决定在公布取消事项的同时,也公布了取消审批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取消审批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强化“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药品批发企业许可”、“药品零售企业许可”,对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严格把关。要建立网上信息发布系统,方便公众查询,指导公众安全用药,同时建立网上售药监测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有新医疗观察人士表示,取消行政审批作为国家简政放权的一个重要举措,但并不是政府不管了,而是转变管理方式,采取更为管用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和办法。

  还有医药电商平台内部人士表示,将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现在能看到的好处只是手续简化了不少,其他更详细的审批管理细则还没有公布,她们不敢过分乐观,“政府不可能完全放开不管医药销售的,还是等春节后公布了再说吧。”

  处方药向电商开放值得期待

  虽然如此,大部分医药电商人士还是对此感到鼓舞的,在刚过去的2016年,行业可说是遭遇了一次政策滑铁卢。

  2016年5月,国家食药监总局(CFDA)发文叫停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期。8月1日起,天猫、1号店等电商平台被禁止从事药品在线交易。2016年11月,国家发改委官网又发布了《互联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第一批,试行版)》,其中“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采用邮寄、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这项要求,基本可以理解为对网售处方药下达了限制令。

  与之成鲜明对比的是,据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网络监测中心数据,2016年我国医药电商销售规模预计将达到285亿元,与2015年的144.2亿元相比,将增长97.64%。由此反映的是,即使政策调整影响了10月-12月三个月的交易额,仍难掩盖2016年药品、保健品网络消费飞速增长的势头。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政府不可能没有看到这一趋势,事实上,这种趋势的萌动源于2014年CFDA发布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药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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