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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辩一致性评价:2018的目标与现实

  医药网3月16日讯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大限是2018年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2015年发布的《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征求意见)》明确表示,对2007年10月1日前批准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中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应在2018年底之前完成一致性评价,届时没有通过评价的,注销药品批准文号。仿制药市场将迎来新一轮大洗牌。

  理想很丰满

  总局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是为了补历史的缺。在2002年之前,我国药品的研发主要集中在高校和国有研发机构。2002~2006年(郑筱庾任职期间),随着《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执行》,医药研发进入了飞速发展。这期间审批药品批文超过1.7万个,涉及企业近2000家。由于当时的仿制药,可以选取非原研药作为参比制剂,为此,仿制药质量参差不齐。

  为了提高仿制药的质量,总局展开仿制药评价的工作。根据总局在2016年5月公布《289个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批准文号情况表》,需要进行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产品有289个,涉及批文17740万条。其中,单是复方磺胺甲医药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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