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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企博弈应对广东低价药新政

  医药网11月14日讯 10月31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下发了一则《关于完善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简称《通知》),《通知》内容很长,但核心内容其实就两条:

  一、改革低价药品管理方式。以药品实际交易价格计算,凡符合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的(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药品,均可执行国家关于低价药品价格管理相关政策;凡不符合低价药品日费用标准的,不得执行低价药品价格管理相关政策。

  二、建立低价药品动态进出机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按照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制定价格进出低价药品管理,并保持价格相对稳定。凡参与我省药品集中采购的各医疗机构和单位,均应按照国家低价药品相关规定以及我省药品交易办法有关规则,开展低价药品采购工作。

  于是,有兴奋者高呼:进了低价药招标就可以提价了。可事实,真是这样的吗?

  发文的主体是广东省发改委,发改委下发的《通知》更多考虑的是价格管理层面。《通知》第一条,关于符合日均费用标准的要求是以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计算的。近两年来,类似这样的通知,四川、新疆、吉林、山西等省已经陆续发布,最终的效果其实在零售药店方面更为明显:因为药企成本上升导致缺货的廉价药,现在又重返药店柜台了。而在药品招标层面,原来竞争厂家众多的低价药品,现在可以堂而皇之地中标了。但这一切,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因为,要想进入招标层面,还要经历三道难关:

  和医院议价

  从药企角度来说,合理运用低价药政策提价,无可厚非。但这一切要考虑几个因素:自身的产品是否临床必须?竞争厂家是否众多?自身产品的品牌是否响亮?自身产品的价格在医保控费的大背景下是否能够得到医院认可?

  事实是,药企在提价重启挂牌价的时候,会发现,医院会一波波的和药企进行议价。而以往稳定的实际采购价会成为医院议价的重要参考。在“量”与“价”的纠结下,许多药企最后还是在能够成本承受的前提下,又回到了以往的采购价格轨道中,当然,不排除大品牌的部分产品确实提价了。但从整体来看,提高交易价格谈何容易。

  医院议价选择权

  在总额预付的大背景下,药占比不断下降已经成为趋势,而从医保角度来说,本身就有压力,医院一定会考虑企业贸然上调价格会造成什么影响。因此,从医院角度来说,面对一些低价药尤其是一些厂牌众多的同通用名低价药,在价格相差不大的前提下,医院首先考虑的是厂牌(品牌),大品牌意味着质量保证,意味着大夫每开出一盒药的同时心中有底而患者也放心。在低价药日均费用三元五元政策的限制下,医院的选择权最多的会考虑品牌药。而那些素以低价中标的其它产品,价格涨上去,有医院要吗?

  竞争厂家火拼

  低价药放开的优势是,谁都可以拥有销售的资格,但这仅仅是一个“资格”而已,卖与买,市场说了算,产品价格的高低还是要看市场需求。厂牌众多的低价药,面对的市场有限,为了得到有限的市场,尤其是不短缺供应充足的低价药的厂家估计会杀红了眼,在议价系统中却“竞”得极其激烈。层层拦截封锁下来,有几个厂家既提了价又提了量?

  现在的医药市场,无论是政策制定、出台还是相关配套文件,已经相当成熟了。全国各地完善低价药制度的本身,其实就是不希望“降价死”,同时也不希望“涨价疯”,市场在这里制约着价格,合理的涨价应当是建立在充分预估判断发展前景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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