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举行常用药供应保障和稳定价格措施吹风会 |
医药网8月23日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9年8月22日(星期四)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介绍加强常用药供应保障和稳定价格的措施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袭艳春: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最近,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加强常用药保障和稳定价格的措施,确保群众用药需求和减轻负担。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先生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先生。请他们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
下面先请曾益新先生作介绍。
曾益新:各位新闻媒体界的朋友们,非常感谢大家对卫生健康事业,特别是对常用药的供应保障这方面工作的重视和关注。建立健全基本药物、急(抢)救药、短缺药和原料药等常用药保供稳价长效机制,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是重大民生关切。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国务院常务会专题研究并作出部署。卫健委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今年4月份以来,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加强短缺药品监测和分级应对。印发了《关于推动做好短缺药品信息直报工作的通知》和《医疗机构短缺药品分类分级与替代使用技术指南》,供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应对药品短缺时参考使用。今年以来,各级部门共牵头应对处置2万余条医疗机构上报的短缺药品信息。二是组织做好重点药品供应保障。积极推动有关方面于7月10日恢复氯法齐明生产和投放市场,这个药是用于耐多药结核治疗必需的一个药品,也积极协调国内企业扩大阿糖胞苷产能,应对国外停产造成的短缺,指导地方解决硝酸甘油生产难题;制定第三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和第一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清单。三是推动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等政策落实。24个省份明确了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医疗机构尤其是三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明显提升。推动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医保谈判抗癌药。去年医保局组织17种抗癌药谈判,最终达成了比较好的采购价格,有15种今年上半年采购量已超过去年全年,其中9种药品是2018年全年采购量的5倍以上,伊布替尼是2018年全年采购量的18倍。四是查处原料药垄断违法违规行为,对4种原料药立案调查。五是药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关联审评审批和监管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简化原料药上市流程。六是细化各部门任务措施,研究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
目前,随着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健全,我国药品短缺矛盾有所缓解,大范围、长期性短缺情况较少,主要为暂时性、局部性短缺,今年各地建议国家应对处置的品种10余种,每个品种限定在个别省份,不具备普遍性。
下一步,卫健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如下工作:一是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政策措施。二是完善药品短缺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实施药品停产报告制度,推动医疗机构设置急(抢)救药等库存警戒线,建立健全短缺药品常态储备机制。三是抓紧制定规范医疗机构用药管理文件,强化医疗机构用药管理。推动各级医疗机构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用药模式,提高政府办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四是完善药品采购政策。对国家和省级短缺药品清单中的品种允许企业合理定价、直接挂网采购。对替代性差、市场供应不稳定的短缺药品,采取集中采购等方式保供。研究加大急需药品进口政策措施。五是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原料药垄断、操控市场等违法违规问题。六是统筹做好组织实施、宣传引导等工作。
我就跟大家简单介绍这些情况,谢谢大家。
袭艳春:感谢曾益新先生的介绍,下面有请陈金甫先生作介绍。
陈金甫:各位新闻媒体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药品保供稳价,事关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也是社会高度关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针对常用药价格上涨的问题,按照国务院部署,医保局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包括:健全药品价格供应监测预警机制;对重点品种进行价格成本专项调查,开展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推动质量一致性评价,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试点,开展抗癌药谈判;扩大医保目录,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药品领域价格监督检查和原料药的反垄断执法,严肃查处冰醋酸和扑尔敏原料垄断案,对部分原料药涉嫌垄断立案调查。
通过上述措施,目前药品价格总体保持了稳定,特别是一些具有重要临床价值的药品,通过带量采购,医保的准入谈判,价格大幅度下降。对于保障群众的基本用药需要、降低用药负担,发挥了积极作用。
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以来,70%的常用药价格降低或持平,抗癌药等高价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到18%。30%左右常用药的价格有所上涨,个别品种涨幅较大。
从药品涨价的原因来看:一是市场调节的机制还不充分。涨价药品多数具有市场容量小、竞争不充分的特点,往往临床必需,缺少替代,容易出现“以缺逼涨”的态势。
二是上游原料药垄断涨价。一些药品或者是原料药生产环节高度集中,原料药分销的渠道容易被控制,通过垄断控销来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
三是有客观的成本因素。如人工成本投入增加、产品质量水平提高、环保投入增加,也产生了合理成本的增支,对于历史价格低的药品影响较大。
针对目前突出的问题,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医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的要求,做好药品价格的稳定工作,努力保障临床用药的供应稳定和价格合理。一是积极应对当前药价过快上涨。对于不合理的涨价将约谈敦促企业主动纠正。采取公开曝光,中止挂网、失信惩戒等措施,直至依法依规实施处罚。二是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综合运用监测预警、成本调查、函询约谈、信用评价、信息披露、暂停挂网、违法处罚等措施,引导企业合理定价,自觉规范企业的行为。三是着眼于治本之策深化改革。包括深化药品集中采购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试点,建立价格和招标采购的信用评价和激励惩戒措施,促进形成公平健康有序竞争的市场秩序。
最后感谢新闻媒体界的朋友们对医保和医药价格管理工作的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积极客观地反映报道药品价格变动情况,同时引导好社会预期,给政府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谢谢大家。
袭艳春:感谢陈金甫先生的介绍,下面进入答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请提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请问我国的药品供应保障领域还存在哪些问题?下一步,相关部门还将进一步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谢谢。
曾益新:从目前多部门调研的情况来看,随着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逐步建立,短缺药品矛盾有所缓解。刚才陈局也说了,大范围、长期性短缺不是主流,主要表现是短期的、局部的短缺情况。体现在几个方面:为什么出现短缺的情况,我们觉得几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是药品短缺监测预警的及时性和灵敏度还有待增强,我们要及时发现药品的短缺,灵敏度、及时性都要提高。我们已经建立了覆盖公立医疗机构的短缺药品信息直报系统,但是原料制剂的生产、采购、使用等环节的信息还没有实行联通共享,药品的停产报告制度,我们还未能及时收集到信息。比如药厂因为某些原因停产了,一定会造成下游的药品短缺,药厂停产信息我们应该收集到,这样的话对我们及时监测预警,及早发现有可能出现短缺的情况非常有帮助,这些问题我们都要进一步健全。二是短缺药品采购和储备政策也需要完善。一些地方在采购中过多强调价格因素,以历史价格或者周边地区最低价格来限价采购,导致企业不能保障合理利润,不愿意供应。偏远地区用量小,配送路途远,成本很高,企业不愿意配送,这些都是造成药品短缺的原因。而且短缺的药品多为急(抢)救药等用量小的药品,保供经济成本并不高,但是社会效益极大,所以在市场机制失灵时需要发挥政府的储备作用,常态性的储备力度要进一步加大。三是部分短缺药品的原料药和制剂市场垄断的问题需要加大力度予以解决。目前发现,资本渗入短缺药品市场明显,营销商垄断现象增多,并且有从原料药向制剂等领域蔓延的趋势,成为药品短缺或者价格不合理上涨的重要推手。
目前反垄断的罚款还难以起到有效惩戒和威慑作用,部分不法分子有恃无恐,调查取证也比较困难,现在的惩罚措施力度也不是很大,所以起不到足够的威慑作用,这些都是造成短期性或者局部性药品短缺的原因之一。
下一步的主要措施:一是完善药品短缺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推动解决监测应对不够及时灵敏的问题,我们已经发现了这个问题,比如药厂停产,这些信息都应该及时采集。二是完善短缺药品采购政策,推动解决企业不愿意供应等问题,以合理价格保证企业配送,特别是偏远地区配送,让企业要有合理利润。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原料药垄断,操控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建立健全短缺药品常态储备机制。这四条措施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现在的问题,如果这些措施都能够及时到位,应该对解决药品短缺问题会有帮助。谢谢。
中国新闻社记者:请问,最近一段时间以来,经常有关于药品价格暴涨的新闻,有的涨幅还非常惊人,您刚才提到,药品价格整体形势是稳定的,请问一下怎么理解二者之间的差异?谢谢。
陈金甫:药品价格确实存在这种状况,一方面总体药价稳中有降,另一方面确实存在个别短缺的急(抢)救药价格上涨。我们调查了3200多种常用药品,大概只有200多种涨幅较大,集中在部分短缺药、急(抢)救药和少数非处方药等。这200多个品种有几个特点:一是在药店销售的药和非处方药,二是日均治疗费用比较低的药,65%的涨价药品日均治疗费用在3块钱以内。根据我国的用药特点,用药需求主要在临床、在医院,这属于稳中有降的品种,人民群众对这些药品的稳中有降感受是不深的,因为在医院买药的时候很多是基金报销,个人支付少一些。而涨价的主要在药店、在非处方药,要靠群众自己花钱买,所以对在药店涨价的感受比较深。对不合理的涨价,我们要采取综合性的、坚决的手段予以打击。所以对于整个药品供应和价格的态势,我们还是有充分信心的。
经济日报社记者:请问曾主任,我们知道医疗机构是患者获得药品的主要场所,为了确保医疗机构更加合理的使用和配置药品,确保患者的基本用药需求,国家卫生健康部门会采取哪些具体政策措施,能不能为我们介绍一下。谢谢。
曾益新:医疗机构确实是用药的主要场所,药店也占一定的比例,但是在我们国家病人用药还是在医疗机构,所以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政策对药品的整个格局影响是很大的。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的要求,也在抓紧研究制定一些政策文件,重点是强化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在医疗机构药品配备管理方面,我们的想法是要通过加强用药的监管和考核,指导督促医疗机构优化用药目录和处方集等措施来促进基本药物的优先配备使用,提高基本药物的使用占比,并及时调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推动各级医疗机构逐步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用药模式,优化和规范用药结构。完善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流程,提高供应水平,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
强化药品的合理使用,提高医生临床合理用药的水平,遵循合理用药原则,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依据疾病诊疗规范、用药指南和临床路径合理开具处方,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强化药师处方审核和点评,重点对处方的合法性、规范性、适宜性进行审核,实现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用药,这一条是将来医疗机构用药的重要方面,就是规范合理用药,不要随意开大处方。每一个处方都要经得起点评,经得起推敲,一定是合理的,适宜的,科学的。
加强合理用药管理和绩效考核,通过加强用药监管和考核,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促进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逐步提高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配备品种数量。我们准备从这几个方面来加强对医疗机构用药的管理、引导和规范。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刚才提到了现在药价上涨有很多原因,包括市场调节机制还不充分,这一点能否再具体说明一下。谢谢。
陈金甫:从2015年国家放开药品定价以来,除涉及到人民群众公共安全的麻醉用药、精神药品等价格仍由政府定价,其他由市场自发形成。中国药品市场的发展有一个逐步成熟的过程,市场机制也需要不断完善。大家可能深有感受,原先的药品市场,企业多而散,存在恶性竞争现象;流通环节也多,利益错综复杂、层层加价,存在着不少进入壁垒。这些反映到价格上,就有一些怪象,比如低价药企业生产供应积极性不高、大家买不到;而高价药卖得却很好。近年来国家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通过财政补助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笼换鸟”,解决医院合理收入等问题,对上游药品的生产起到了正向作用。
但就具体药品来说,还存在市场调节作用不充分的地方,一些药品生产高度集中,或者供应渠道单一,就容易产生垄断。一些小品种药品的生产具有特殊性,如必须符合有效性和安全性,有特殊的技术门槛和生产流程工艺的需要,短期内其他企业难以进入,或难以通过扩大生产及时增加供给。还有一些小品种用药,存在市场需求不稳定不均衡问题。如农药中毒等病例,全国一年数量不多,也不知道发生在哪个医院,所以不容易稳定供应。这种短缺必然会传导到价格上。
国务院建立短缺药保供机制,实际就是从生产、流通、使用,以及市场监管等多方面综合施策,既要坚持市场化原则,又要防止市场失灵,努力保障供应和价格稳定。谢谢。
人民日报记者:此前我国已有药品储备工作的相关要求,能否简单介绍一下目前我国药品储备工作的现状?未来建立健全短缺药品常态储备机制还将从哪些方面进行完善?谢谢。
曾益新:谢谢你的问题,对药品储备制度的关心。药品储备制度其实我们国家很早就建立起来了,但是制度还要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关于目前我们国家药品储备的现状,1997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改革和加强医药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这是一个比较早的工作依据。另外,原国家经贸委1999年印发《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两个文件规定,国家医药储备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级储备、动态管理、有偿调用,这是当时两个文件对药品储备制度的基本要求。
中央常规储备主要是应对灾情、疫情和突发事件所需的普通药品和医疗器械,专项储备主要是应对疫情防控、突发事件等所需的疫苗和特种药品。地方除新疆、西藏、海南外,其余的28个省份都建立了地方医药储备。这个储备制度还有一个特点,国家医药储备对解决临床用药短缺问题还没有充分发挥作用。这是我们目前药物储备制度的情况。
关于短缺药品储备,按照2017年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江苏等省份探索建立短缺药品常态储备机制,江苏财政安排了2000万元专项经费作为短缺药品存储周转金,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制定短缺药品清单,对19种容易短缺的药品实行定点储备采购供应。承储信息在省级平台公布,医疗机构实时网上采购。通过这种方法,把储备制度和短缺药、急(抢)救药的临时需求对接起来,打通了药品储备制度和短缺药之间的关系,这是江苏省一个很好的实践。
广东财政每年拿出3000万元储备规模以贴息10%补偿承储企业,对162个易短缺药品实现常规储备。内蒙古财政在新增医药储备金中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用于短缺药品常态储备。甘肃确定医药储备品种163个,包括临床必需短缺药品41种。陕西通过招标选择11家药品批发企业,作为短缺药品或者急(抢)救药品储备基地,承储企业根据省级短缺药品清单确定储备品种和储备数量,承储信息在省级采购平台公布,供医疗机构网上采购。刚刚举了几个例子,各级地方政府在中央储备和地方储备方面探索打通药品储备和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之间的关系,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关于短缺药品储备方面,下一步我们拟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建立健全进一步完善短缺药品常态储备机制,优化中央和地方医药储备结构,加大短缺药品储备力度,明确储备短缺药品使用程序。方便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刚才讲的是中央级和地方级的,也要指导推动医疗机构合理设置急(抢)救药等特定药品库存警戒线,这些急(抢)救药必须保障一定量的警戒线,在医院里必须有,少于这个警戒线马上补充,这样就能保障急(抢)救药不会在需要时出现短缺。支持和鼓励县域中心医院加大药品储存力度。希望通过这样的措施,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原来的储备制度,在短缺药的保供方面能够起到作用。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广记者:请问陈金甫副局长,对于大家现在关注的药品价格过快上涨的问题,医保局和相关部门都采取了什么样的措施?接下来还会有什么样的举措?谢谢。
陈金甫:药品的价格是重大民生问题,也是中央高度关注的问题,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协同配合,综合治理。药品价格、药品质量、药品供应使用这三个问题,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们是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的。价格方面要稳定,稳中有降,也要允许有降有升;保障质量方面,包括推动创新药,推动质量一致性评价,推动中国重大临床用药的使用范围,比如抗癌药谈判时,价格不是唯降就好,唯低就好,还要考虑保证质量,让老百姓吃药管用,不耽误救治,所以药品的价格问题,我觉得要从质量、供应使用、价格三个方面统筹考虑。
价格方面,我们和有关部门一起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可以归纳为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价格的管控。对于出现的涨价事件,比如扑尔敏过度涨价、硝酸甘油一定程度短缺,我们采取几个方式,一是约谈企业,说明情况予以纠正,回归正轨,某种意义上也是唤醒企业价值观,正确运用市场的手段,合理的定价。二是拒不纠正的,我们通过社会信用体系给予惩戒,向社会公布、披露,用市场机制来解决市场的问题。药品供应上有话语权的,一下停止生产了也不行,要实行信息披露、失信惩戒。三是依法处置。市场监管总局对原料药垄断等不正当竞争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正在立案调查的还有一些,在这方面起到了震慑和纠偏作用。对出现的涨价事件已经形成了部门联动、及时应对的机制。我们也有自己的信息源,一是省级药品采购平台,二是各地和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三是社会的反映,包括媒体报道等等。
第二个层面,要建立药品信息的预警监测机制,主要包括七个方面:一是预警监测。通过药品的信息网,包括部门共享网、终端采购网、药店和协会的药品信息网等,尽可能建立全覆盖的药品价格信息监测体系,及时发现问题。二是成本调查。为了保证企业的质量发展,防止企业滥用垄断和不合理的定价机制,要进行成本调查,将来还要引入药监局的分析。三是函询约谈。定价行为不合理,超出预警线,或者超出常态,请企业来做说明。四是信用评价。我们通过对企业产品和定价进行信用评价,通过社会、群众的投诉、医院的反映等,让企业树立起一种品牌意识,进行社会监督。五是信息披露。让老百姓监督企业。六是暂停挂网。在保证供应的情况下,暂停挂网,意味着不能进医院了。七是违法惩处。综合利用医保支付、市场监管等多种管控措施,形成一个严密的、有效的、及时的预警机制。
第三个层面是通过深化改革,解决深层次的影响药品价格、质量、供应使用等一系列体制机制问题。药品流通费用多,中间环节多,不单纯是企业的问题,涉及到整个流通和医院使用利益机制的问题,包括药品的准入,医保的准入等,如果把好的药品挡住医保目录之外,群众负担增加,企业发展受阻,创新能力不足,这些都是系统性的问题。围绕这些问题推进解决体制机制的一些重大改革,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药品招标采购。招标采购解决企业产品直接进医院的问题,消除在流通领域产生高费用的根源,消除医药行业的不正之风,净化生态,减少成本,回归企业的质量发展。按照国务院部署,招标采购会扩大,带量采购、招采合一,成为常态的基础性机制。二是建立全流程的药品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要通过市场的机制,有激励、有评价、有惩戒,建立常态化的信用评价和激励惩戒机制。三是完善配套推进医保支付改革。包括以医保的支付标准对药品价格的制约和影响,比如明确药品招标采购的中标价作为制定医保支付标准的基础。医保的目录准入、支付标准和支付管理,可以有效推动药品控价、质量提升和基金增效、群众减负。
袭艳春:再次感谢曾主任、陈局长,今天的吹风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医药网新闻
袭艳春: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最近,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加强常用药保障和稳定价格的措施,确保群众用药需求和减轻负担。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先生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先生。请他们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
下面先请曾益新先生作介绍。
曾益新:各位新闻媒体界的朋友们,非常感谢大家对卫生健康事业,特别是对常用药的供应保障这方面工作的重视和关注。建立健全基本药物、急(抢)救药、短缺药和原料药等常用药保供稳价长效机制,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是重大民生关切。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国务院常务会专题研究并作出部署。卫健委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今年4月份以来,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加强短缺药品监测和分级应对。印发了《关于推动做好短缺药品信息直报工作的通知》和《医疗机构短缺药品分类分级与替代使用技术指南》,供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应对药品短缺时参考使用。今年以来,各级部门共牵头应对处置2万余条医疗机构上报的短缺药品信息。二是组织做好重点药品供应保障。积极推动有关方面于7月10日恢复氯法齐明生产和投放市场,这个药是用于耐多药结核治疗必需的一个药品,也积极协调国内企业扩大阿糖胞苷产能,应对国外停产造成的短缺,指导地方解决硝酸甘油生产难题;制定第三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和第一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清单。三是推动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等政策落实。24个省份明确了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医疗机构尤其是三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明显提升。推动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医保谈判抗癌药。去年医保局组织17种抗癌药谈判,最终达成了比较好的采购价格,有15种今年上半年采购量已超过去年全年,其中9种药品是2018年全年采购量的5倍以上,伊布替尼是2018年全年采购量的18倍。四是查处原料药垄断违法违规行为,对4种原料药立案调查。五是药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关联审评审批和监管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简化原料药上市流程。六是细化各部门任务措施,研究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
目前,随着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健全,我国药品短缺矛盾有所缓解,大范围、长期性短缺情况较少,主要为暂时性、局部性短缺,今年各地建议国家应对处置的品种10余种,每个品种限定在个别省份,不具备普遍性。
下一步,卫健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如下工作:一是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政策措施。二是完善药品短缺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实施药品停产报告制度,推动医疗机构设置急(抢)救药等库存警戒线,建立健全短缺药品常态储备机制。三是抓紧制定规范医疗机构用药管理文件,强化医疗机构用药管理。推动各级医疗机构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用药模式,提高政府办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四是完善药品采购政策。对国家和省级短缺药品清单中的品种允许企业合理定价、直接挂网采购。对替代性差、市场供应不稳定的短缺药品,采取集中采购等方式保供。研究加大急需药品进口政策措施。五是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原料药垄断、操控市场等违法违规问题。六是统筹做好组织实施、宣传引导等工作。
我就跟大家简单介绍这些情况,谢谢大家。
袭艳春:感谢曾益新先生的介绍,下面有请陈金甫先生作介绍。
陈金甫:各位新闻媒体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药品保供稳价,事关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也是社会高度关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针对常用药价格上涨的问题,按照国务院部署,医保局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包括:健全药品价格供应监测预警机制;对重点品种进行价格成本专项调查,开展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推动质量一致性评价,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试点,开展抗癌药谈判;扩大医保目录,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药品领域价格监督检查和原料药的反垄断执法,严肃查处冰醋酸和扑尔敏原料垄断案,对部分原料药涉嫌垄断立案调查。
通过上述措施,目前药品价格总体保持了稳定,特别是一些具有重要临床价值的药品,通过带量采购,医保的准入谈判,价格大幅度下降。对于保障群众的基本用药需要、降低用药负担,发挥了积极作用。
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以来,70%的常用药价格降低或持平,抗癌药等高价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到18%。30%左右常用药的价格有所上涨,个别品种涨幅较大。
从药品涨价的原因来看:一是市场调节的机制还不充分。涨价药品多数具有市场容量小、竞争不充分的特点,往往临床必需,缺少替代,容易出现“以缺逼涨”的态势。
二是上游原料药垄断涨价。一些药品或者是原料药生产环节高度集中,原料药分销的渠道容易被控制,通过垄断控销来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
三是有客观的成本因素。如人工成本投入增加、产品质量水平提高、环保投入增加,也产生了合理成本的增支,对于历史价格低的药品影响较大。
针对目前突出的问题,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医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的要求,做好药品价格的稳定工作,努力保障临床用药的供应稳定和价格合理。一是积极应对当前药价过快上涨。对于不合理的涨价将约谈敦促企业主动纠正。采取公开曝光,中止挂网、失信惩戒等措施,直至依法依规实施处罚。二是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综合运用监测预警、成本调查、函询约谈、信用评价、信息披露、暂停挂网、违法处罚等措施,引导企业合理定价,自觉规范企业的行为。三是着眼于治本之策深化改革。包括深化药品集中采购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试点,建立价格和招标采购的信用评价和激励惩戒措施,促进形成公平健康有序竞争的市场秩序。
最后感谢新闻媒体界的朋友们对医保和医药价格管理工作的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积极客观地反映报道药品价格变动情况,同时引导好社会预期,给政府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谢谢大家。
袭艳春:感谢陈金甫先生的介绍,下面进入答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请提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请问我国的药品供应保障领域还存在哪些问题?下一步,相关部门还将进一步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谢谢。
曾益新:从目前多部门调研的情况来看,随着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逐步建立,短缺药品矛盾有所缓解。刚才陈局也说了,大范围、长期性短缺不是主流,主要表现是短期的、局部的短缺情况。体现在几个方面:为什么出现短缺的情况,我们觉得几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是药品短缺监测预警的及时性和灵敏度还有待增强,我们要及时发现药品的短缺,灵敏度、及时性都要提高。我们已经建立了覆盖公立医疗机构的短缺药品信息直报系统,但是原料制剂的生产、采购、使用等环节的信息还没有实行联通共享,药品的停产报告制度,我们还未能及时收集到信息。比如药厂因为某些原因停产了,一定会造成下游的药品短缺,药厂停产信息我们应该收集到,这样的话对我们及时监测预警,及早发现有可能出现短缺的情况非常有帮助,这些问题我们都要进一步健全。二是短缺药品采购和储备政策也需要完善。一些地方在采购中过多强调价格因素,以历史价格或者周边地区最低价格来限价采购,导致企业不能保障合理利润,不愿意供应。偏远地区用量小,配送路途远,成本很高,企业不愿意配送,这些都是造成药品短缺的原因。而且短缺的药品多为急(抢)救药等用量小的药品,保供经济成本并不高,但是社会效益极大,所以在市场机制失灵时需要发挥政府的储备作用,常态性的储备力度要进一步加大。三是部分短缺药品的原料药和制剂市场垄断的问题需要加大力度予以解决。目前发现,资本渗入短缺药品市场明显,营销商垄断现象增多,并且有从原料药向制剂等领域蔓延的趋势,成为药品短缺或者价格不合理上涨的重要推手。
目前反垄断的罚款还难以起到有效惩戒和威慑作用,部分不法分子有恃无恐,调查取证也比较困难,现在的惩罚措施力度也不是很大,所以起不到足够的威慑作用,这些都是造成短期性或者局部性药品短缺的原因之一。
下一步的主要措施:一是完善药品短缺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推动解决监测应对不够及时灵敏的问题,我们已经发现了这个问题,比如药厂停产,这些信息都应该及时采集。二是完善短缺药品采购政策,推动解决企业不愿意供应等问题,以合理价格保证企业配送,特别是偏远地区配送,让企业要有合理利润。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原料药垄断,操控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建立健全短缺药品常态储备机制。这四条措施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现在的问题,如果这些措施都能够及时到位,应该对解决药品短缺问题会有帮助。谢谢。
中国新闻社记者:请问,最近一段时间以来,经常有关于药品价格暴涨的新闻,有的涨幅还非常惊人,您刚才提到,药品价格整体形势是稳定的,请问一下怎么理解二者之间的差异?谢谢。
陈金甫:药品价格确实存在这种状况,一方面总体药价稳中有降,另一方面确实存在个别短缺的急(抢)救药价格上涨。我们调查了3200多种常用药品,大概只有200多种涨幅较大,集中在部分短缺药、急(抢)救药和少数非处方药等。这200多个品种有几个特点:一是在药店销售的药和非处方药,二是日均治疗费用比较低的药,65%的涨价药品日均治疗费用在3块钱以内。根据我国的用药特点,用药需求主要在临床、在医院,这属于稳中有降的品种,人民群众对这些药品的稳中有降感受是不深的,因为在医院买药的时候很多是基金报销,个人支付少一些。而涨价的主要在药店、在非处方药,要靠群众自己花钱买,所以对在药店涨价的感受比较深。对不合理的涨价,我们要采取综合性的、坚决的手段予以打击。所以对于整个药品供应和价格的态势,我们还是有充分信心的。
经济日报社记者:请问曾主任,我们知道医疗机构是患者获得药品的主要场所,为了确保医疗机构更加合理的使用和配置药品,确保患者的基本用药需求,国家卫生健康部门会采取哪些具体政策措施,能不能为我们介绍一下。谢谢。
曾益新:医疗机构确实是用药的主要场所,药店也占一定的比例,但是在我们国家病人用药还是在医疗机构,所以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政策对药品的整个格局影响是很大的。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的要求,也在抓紧研究制定一些政策文件,重点是强化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在医疗机构药品配备管理方面,我们的想法是要通过加强用药的监管和考核,指导督促医疗机构优化用药目录和处方集等措施来促进基本药物的优先配备使用,提高基本药物的使用占比,并及时调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推动各级医疗机构逐步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用药模式,优化和规范用药结构。完善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流程,提高供应水平,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
强化药品的合理使用,提高医生临床合理用药的水平,遵循合理用药原则,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依据疾病诊疗规范、用药指南和临床路径合理开具处方,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强化药师处方审核和点评,重点对处方的合法性、规范性、适宜性进行审核,实现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用药,这一条是将来医疗机构用药的重要方面,就是规范合理用药,不要随意开大处方。每一个处方都要经得起点评,经得起推敲,一定是合理的,适宜的,科学的。
加强合理用药管理和绩效考核,通过加强用药监管和考核,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促进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逐步提高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配备品种数量。我们准备从这几个方面来加强对医疗机构用药的管理、引导和规范。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刚才提到了现在药价上涨有很多原因,包括市场调节机制还不充分,这一点能否再具体说明一下。谢谢。
陈金甫:从2015年国家放开药品定价以来,除涉及到人民群众公共安全的麻醉用药、精神药品等价格仍由政府定价,其他由市场自发形成。中国药品市场的发展有一个逐步成熟的过程,市场机制也需要不断完善。大家可能深有感受,原先的药品市场,企业多而散,存在恶性竞争现象;流通环节也多,利益错综复杂、层层加价,存在着不少进入壁垒。这些反映到价格上,就有一些怪象,比如低价药企业生产供应积极性不高、大家买不到;而高价药卖得却很好。近年来国家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通过财政补助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笼换鸟”,解决医院合理收入等问题,对上游药品的生产起到了正向作用。
但就具体药品来说,还存在市场调节作用不充分的地方,一些药品生产高度集中,或者供应渠道单一,就容易产生垄断。一些小品种药品的生产具有特殊性,如必须符合有效性和安全性,有特殊的技术门槛和生产流程工艺的需要,短期内其他企业难以进入,或难以通过扩大生产及时增加供给。还有一些小品种用药,存在市场需求不稳定不均衡问题。如农药中毒等病例,全国一年数量不多,也不知道发生在哪个医院,所以不容易稳定供应。这种短缺必然会传导到价格上。
国务院建立短缺药保供机制,实际就是从生产、流通、使用,以及市场监管等多方面综合施策,既要坚持市场化原则,又要防止市场失灵,努力保障供应和价格稳定。谢谢。
人民日报记者:此前我国已有药品储备工作的相关要求,能否简单介绍一下目前我国药品储备工作的现状?未来建立健全短缺药品常态储备机制还将从哪些方面进行完善?谢谢。
曾益新:谢谢你的问题,对药品储备制度的关心。药品储备制度其实我们国家很早就建立起来了,但是制度还要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关于目前我们国家药品储备的现状,1997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改革和加强医药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这是一个比较早的工作依据。另外,原国家经贸委1999年印发《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两个文件规定,国家医药储备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级储备、动态管理、有偿调用,这是当时两个文件对药品储备制度的基本要求。
中央常规储备主要是应对灾情、疫情和突发事件所需的普通药品和医疗器械,专项储备主要是应对疫情防控、突发事件等所需的疫苗和特种药品。地方除新疆、西藏、海南外,其余的28个省份都建立了地方医药储备。这个储备制度还有一个特点,国家医药储备对解决临床用药短缺问题还没有充分发挥作用。这是我们目前药物储备制度的情况。
关于短缺药品储备,按照2017年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江苏等省份探索建立短缺药品常态储备机制,江苏财政安排了2000万元专项经费作为短缺药品存储周转金,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制定短缺药品清单,对19种容易短缺的药品实行定点储备采购供应。承储信息在省级平台公布,医疗机构实时网上采购。通过这种方法,把储备制度和短缺药、急(抢)救药的临时需求对接起来,打通了药品储备制度和短缺药之间的关系,这是江苏省一个很好的实践。
广东财政每年拿出3000万元储备规模以贴息10%补偿承储企业,对162个易短缺药品实现常规储备。内蒙古财政在新增医药储备金中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用于短缺药品常态储备。甘肃确定医药储备品种163个,包括临床必需短缺药品41种。陕西通过招标选择11家药品批发企业,作为短缺药品或者急(抢)救药品储备基地,承储企业根据省级短缺药品清单确定储备品种和储备数量,承储信息在省级采购平台公布,供医疗机构网上采购。刚刚举了几个例子,各级地方政府在中央储备和地方储备方面探索打通药品储备和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之间的关系,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关于短缺药品储备方面,下一步我们拟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建立健全进一步完善短缺药品常态储备机制,优化中央和地方医药储备结构,加大短缺药品储备力度,明确储备短缺药品使用程序。方便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刚才讲的是中央级和地方级的,也要指导推动医疗机构合理设置急(抢)救药等特定药品库存警戒线,这些急(抢)救药必须保障一定量的警戒线,在医院里必须有,少于这个警戒线马上补充,这样就能保障急(抢)救药不会在需要时出现短缺。支持和鼓励县域中心医院加大药品储存力度。希望通过这样的措施,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原来的储备制度,在短缺药的保供方面能够起到作用。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广记者:请问陈金甫副局长,对于大家现在关注的药品价格过快上涨的问题,医保局和相关部门都采取了什么样的措施?接下来还会有什么样的举措?谢谢。
陈金甫:药品的价格是重大民生问题,也是中央高度关注的问题,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协同配合,综合治理。药品价格、药品质量、药品供应使用这三个问题,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们是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的。价格方面要稳定,稳中有降,也要允许有降有升;保障质量方面,包括推动创新药,推动质量一致性评价,推动中国重大临床用药的使用范围,比如抗癌药谈判时,价格不是唯降就好,唯低就好,还要考虑保证质量,让老百姓吃药管用,不耽误救治,所以药品的价格问题,我觉得要从质量、供应使用、价格三个方面统筹考虑。
价格方面,我们和有关部门一起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可以归纳为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价格的管控。对于出现的涨价事件,比如扑尔敏过度涨价、硝酸甘油一定程度短缺,我们采取几个方式,一是约谈企业,说明情况予以纠正,回归正轨,某种意义上也是唤醒企业价值观,正确运用市场的手段,合理的定价。二是拒不纠正的,我们通过社会信用体系给予惩戒,向社会公布、披露,用市场机制来解决市场的问题。药品供应上有话语权的,一下停止生产了也不行,要实行信息披露、失信惩戒。三是依法处置。市场监管总局对原料药垄断等不正当竞争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正在立案调查的还有一些,在这方面起到了震慑和纠偏作用。对出现的涨价事件已经形成了部门联动、及时应对的机制。我们也有自己的信息源,一是省级药品采购平台,二是各地和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三是社会的反映,包括媒体报道等等。
第二个层面,要建立药品信息的预警监测机制,主要包括七个方面:一是预警监测。通过药品的信息网,包括部门共享网、终端采购网、药店和协会的药品信息网等,尽可能建立全覆盖的药品价格信息监测体系,及时发现问题。二是成本调查。为了保证企业的质量发展,防止企业滥用垄断和不合理的定价机制,要进行成本调查,将来还要引入药监局的分析。三是函询约谈。定价行为不合理,超出预警线,或者超出常态,请企业来做说明。四是信用评价。我们通过对企业产品和定价进行信用评价,通过社会、群众的投诉、医院的反映等,让企业树立起一种品牌意识,进行社会监督。五是信息披露。让老百姓监督企业。六是暂停挂网。在保证供应的情况下,暂停挂网,意味着不能进医院了。七是违法惩处。综合利用医保支付、市场监管等多种管控措施,形成一个严密的、有效的、及时的预警机制。
第三个层面是通过深化改革,解决深层次的影响药品价格、质量、供应使用等一系列体制机制问题。药品流通费用多,中间环节多,不单纯是企业的问题,涉及到整个流通和医院使用利益机制的问题,包括药品的准入,医保的准入等,如果把好的药品挡住医保目录之外,群众负担增加,企业发展受阻,创新能力不足,这些都是系统性的问题。围绕这些问题推进解决体制机制的一些重大改革,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药品招标采购。招标采购解决企业产品直接进医院的问题,消除在流通领域产生高费用的根源,消除医药行业的不正之风,净化生态,减少成本,回归企业的质量发展。按照国务院部署,招标采购会扩大,带量采购、招采合一,成为常态的基础性机制。二是建立全流程的药品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要通过市场的机制,有激励、有评价、有惩戒,建立常态化的信用评价和激励惩戒机制。三是完善配套推进医保支付改革。包括以医保的支付标准对药品价格的制约和影响,比如明确药品招标采购的中标价作为制定医保支付标准的基础。医保的目录准入、支付标准和支付管理,可以有效推动药品控价、质量提升和基金增效、群众减负。
袭艳春:再次感谢曾主任、陈局长,今天的吹风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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