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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印发《药品查看治理方法(试行)》

  医药网5月31日讯 5月28日,为贯彻《药品治理法》《疫苗治理法》,进一步规范药品查看行动,推进药品监管任务尽快顺应新情势,国度药监局组织订定了《药品查看治理方法(试行)》进行印发。

 

  原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视治理局,新疆临盆建设兵团药品监视治理局:

 

  为贯彻《药品治理法》《疫苗治理法》,进一步规范药品查看行动,推进药品监管任务尽快顺应新情势,国度药监局组织订定了《药品查看治理方法(试行)》(以下简称《方法》),现予印发。现将无关事宜关照如下:

 

  一、 各省级药品监视治理部分该当依照本《方法》要求,联合本行政区域理论环境,订定施行细则,细化任务要求,组织做好药品临盆运营及使用环节查看,继续增强监视治理,实在实行属地监管义务。

 

  二、 各省级药品监视治理部分该当督匆匆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上市允许持有人等树立和欠缺药品质量保障系统,强化药品质量治理和危险防控才能,保证药品临盆运营继续正当合规,实在实行药品质量主体义务。

 

  三、 本《方法》对疫苗、血液成品巡视进行了普通规则,此类药品巡视任务有专门规则的,该当从其规则。

 

  四、本《方法》自宣布之日起实施。原国度食物药品监视治理局2003年4月24日宣布的《药品运营质量治理规范认证治理方法》和2011年8月2日宣布的《药品临盆质量治理规范认证治理方法》同时废止。

 

  国度药监局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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