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
日前,记者从国家医保局获悉,跨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截至今年3月,全国已有72个统筹地区启动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性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据悉,为解决参保人“筹资”和“跑腿”问题,国家于2016年启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按照“先住院,后门诊;“先省内异地,再跨省异地”的思路分步实施。
目前,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已覆盖所有省份、所有统筹地区、各类参保人员和主要外出人员,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运行稳定。截至3月底,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联网定点医疗机构5.55万家;当年跨省直接结算住院费用122.37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281.06亿元,基金支付161.52亿元,占总额的57.5%。
门诊方面,截至3月底,全国跨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联网定点医疗机构5.72万家,定点零售药店10.36万家;当年累计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500.01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12.49亿元,基金支付7.31亿元,占比58.5%。
按照目前的制度设计,参保人异地就医一般遵循“先备案、选点、凭卡码就医”的流程。目前,在全国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就医备案一栏,可以查询到各统筹地区医药定点机构开通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跨省直接结算、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各地系统停机公告等信息。今年1-3月,通过全国统一网上备案渠道,已成功备案44.37万人。
此前,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明确,2022年继续推进和完善跨省直接结算方式,今年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分类推进线上线下住院和门诊费用跨省结算。进一步完善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方便参保群众异地备案,稳步提高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力争到“十四五”末达到70%以上。同时,每个县至少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年内能够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上述5种主要门诊慢性病基本实现跨省直接结算和统筹覆盖,推进其他门诊慢性病跨省直接结算或网上零星报销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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