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印发《实施意见》加强医药采购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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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药是上海重点发展的三大先导产业之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方面27日披露,该局和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下称:上海市医保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本市医药采购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这是全国首个地方层面的医药采购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范性文件,具有先试先行的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共3章15条,在整体框架上主要包括三大板块:建立协调机制,加强业务协作,加强工作保障。双方将建立会商机制、明确联络机构、加强信息共享、提升专业支撑。今后,上海将设立上海市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委员会作为咨询会商平台,组建一支由知识产权部门业务骨干和高校、科研院所等相关法律和技术专家组成的专业团队,更好发挥上海生物医药资源集聚优势。在完善专利侵权异议程序的同时,探索专利权期限和集采挂网申报周期的程序衔接。对于涉及专利权临近一个月届满的仿制药,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和上海市医保局会加强信息沟通,互相通报相关产品涉及知识产权法律状态等信息。
近年来,国家持续鼓励药品创新,不断加大创新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医药采购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受到重视。在当日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记者了解到,下一步,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将会同上海市医保局共同推进《实施意见》的落地、落实,协同强化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形成多层次、高效率的知识产权纠纷防范和化解联动机制,建立具有上海特色的医药采购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进一步支持生物医药先导产业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
当日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正式运行,为上海全域范围内的新材料和节能环保领域企业提供专利预审服务;到9月25日为止,该中心共有备案单位734家,收到预审案件922件,其中受理661件。上海在16个区政务服务中心启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窗口”,实现公共服务事项“一窗受理”,率先成为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全域入驻地市级行政服务中心的省市。上海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临港新片区业务受理窗口,具体承接包含专利申请文件受理、费减备案审核、专利权质押登记等在内的30余项知识产权业务,支撑临港新片区未来产业发展。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方面表示,接下来,该局将健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配套政策,聚焦解决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出台《关于促进上海市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暂定名),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此外,该局将积极推动各项知识产权惠企政策落地,继续加快市、区两级知识产权扶持政策的兑现,切实发挥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直接惠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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