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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用吸入式气雾剂CFCS淘汰工作启动

  据悉,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注册司、环境保护部对外经济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主办、中国医药国际交流中心承办的“中国药用吸入式气雾剂氯氟化碳类物质(CFCS)淘汰项目实施启动会”6月8日?10日在京召开,这标志着我国药用吸入式气雾剂CFCS淘汰工作正式拉开了帷幕。

 

 

  CFCS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大量使用,给人类健康和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危害,为此,国际社会在全球范围内限制并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

 

 

  我国分别于1989年和1991年加入了《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和《蒙特利尔议定书》,并且在议定书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国消耗臭氧层物质逐步淘汰国家方案》。

 

 

  2004年,国家局加入国家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开始着手我国药用气雾剂中CFCS的淘汰和相关监管工作。经过与国际多边基金组织的多次协商和谈判,2008年,“中国药用吸入式气雾剂CFCS淘汰行业计划”(简称“行业计划”)获得批准,多边基金执委会无偿援助我国1350万美元用于淘汰药用吸入式气雾剂中的CFCs,并要求我国在2017年前完成。

 

 

  针对当前面临的“时间紧,任务重,起步晚”的严峻形势,国家局药品注册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药品生产企业要积极应对,抓紧开展替代研究、设备转换、人员培训、产品上市等一系列工作;药品研发、生产企业、执行机构和监管部门要通力协作,建立分工明确、协调一致、快速高效的工作机制。

 

 

  据了解,“行业计划”项目从2010年开始实施,涉及国内38家相关企业、25个品种、104个批准文号,将在保证药用吸入式气雾剂临床使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1350万美元的援助中,用于淘汰的补偿资金为1000万美元,用于技术援助的资金为295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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