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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药监局多种举措强化药品安全监管

  2010年以来,云南省临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突出基本药物监管、创新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率,取得了较好成效。其主要做法:


  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为主线,以到期换证为契机,严格市场准入标准,深入开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疫苗、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药等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秩序。


  二是突出基本药物监管。建立基本药物生产和配送企业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送制度,开展基本药物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加强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提升基本药物生产企业药品GMP实施水平。区分责任,由市局重点负责基本药物生产、经营配送企业的日常监管和除注射剂以外的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的处方工艺核查,由县区局重点负责辖区内基本药物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管。


  三是做好“三证”换发工作。严格标准,加强审核,认真做好到期药企和医疗单位换发证工作,促进企业提档升级。


  四是强化药品生产企业责任。加强新版GMP的宣传贯彻力度,提高GMP实施水平。全面推行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加强日常监管跟踪检查和专项检查力度,推进药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强化药品生产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五是规范农村药品市场。将农村“两网”建设与新农村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融入,完善农村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确保药品配送100% “进县到乡”;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乡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购销索证索票情况,加强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逐步改善农村用药环境。


  六是强化特殊药品监管。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定点经营企业坚持每季度检查一次,重点检查药品储存、销售以及安全管理情况。对易制毒化学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加强日常监管,做到全覆盖。


  七是提高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能力。以临翔区药物滥用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推动和促进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工作。重点加强对高风险类药品的监测,及时分析评价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病例报告,通报相关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八是完善药品抽验工作机制。对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实行全品种抽验,对投诉举报集中和高风险品种开展专项抽验。将监督检查、现场抽样、检验分析、行政处罚结合起来,逐步完善技术监督与行政监督工作衔接机制,加大对不合格药品及责任企业的曝光力度。


  九是提高药品信息化建设水平。按照相关要求,制定药品信息化建设数据标准,督促企业做好“四大类”产品的入网、赋码、上传、核注、核销等电子监管工作,及时处理网上电子监管码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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