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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招投标存废之争

  旨在规范药品流通秩序、降低药价的药品招投标制度全面推广已接近6年,药价却不降反升,越来越高,导致百姓不满意,药企不满意,医疗机构不满意,政府也不满意。

 

  药品招投标究竟该存该废?未有定论。
 

  6月,杭州市民王女士意外发现丈夫长期服用的一种绞股蓝总甙片医院售价40.8元,而药店仅售7.8元,价格高出近5倍,王女士愤而投诉市长热线。

  无独有偶,福建寿宁的龚先生去年也遭遇了同样的窝心事:一支市场仅卖0.45元的“硫酸软骨素注射液”,在医院卖到了28.92元,差价高达64倍,而该药是福建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第四批药品招标采购药,药价已经过物价部门核准。

  药品招标何以越招药价越高?甚至出现齐齐哈尔这样的中标药害死人命事件?

 

  药品招投标的秘密

 

  在2000年7月,五部委下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投标采购试点工作若干规定》的同时,也出台了《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及监督管理办法》,2001年7月,国务院再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这三个文件确立了药品招投标的基本程序。

  文件规定,“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考虑到采购规模、企业负担和目前大多数医疗机构尚不具备独立编制招投标文件和评标能力等因素,原则上要求医疗机构联合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举例来说,2005年浙江省市药品联合招标的代理机构是浙江海虹药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药品招投标的信息发布、投标资格审查等行为,均由海虹药通代为行使。

  “对企业来说,实行药品招投标制度,等于在药品原有的流通环节中增加了一个环节,从而大大增加了企业负担,”海南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药企总裁对记者说,“打点中介成为必不可少的一步。”

  据了解,目前药品招投标收费项目繁多,有评审费、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进门费、管理费、入围费、专家评审费、中标服务费、药品质量检验费、会务费、场租费、磁盘费、网上招标培训费等合计多达十数项。在北京,中介机构要求投标企业必须入网,中小企业需交3万元入网费,大企业入网费则高达12万元。按北京800家药品生产企业计算,若全部投标,仅入网费一项中介机构最低即可进账2400万元。

  其他地方,如甘肃药企每投标1个品种大约须向中介机构交200元费用,5000个品种费用就达100万元。据了解,杭州民生药业公司2004年-2005年在全国各地招投标费用已超过1亿元,华北制药公司平均每年花在招投标上的费用约为2000万元,东盛集团每年用于招投标费用也有几千万元。

  卫生部专家委员会专家、北京大学教授孙东东称,由于不堪重负,华北制药现在开始由生产改为大量出口青霉素原料。

  而与此同时,招标中介却获得了巨大利益。

  海虹2004年第三季度季报显示,该季度内海虹的医药电子商务收入为1.04亿元,成本为0.26亿元;2005年三季度季报则显示1-9月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收入为1.2亿元,成本为0.34亿元。2006年3月30日,海虹在北京举行全国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会,采购交易金额超过500亿元,即便按照5‰收取交易佣金,海虹获得的收益将达到2.5亿元,除去大约26%的成本(参照海虹公司医药电子商务收入与成本的比计算的成本比例),海虹获得的利润将接近2亿元。

  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药企、中介机构以及医院达成了某种共谋,他们倾向于推高药品的价格,这最终使得必须通过药品采购网采购药品的医院进了远远高于市场价格的药品。

 

  药品采购为什么要招投标

 

  中国的药品流通制度历经数次变迁:上世纪80年代药品供不应求前,一直是“统购统销”;80年代中期随着药品供求形势的逆转,开始放开“统购统销”,实行“多渠道,少环节”的药品流通制度;进入1990年代后,由于医药市场出现购销秩序混乱、腐败盛行的情况,有关方面又开始探索新的药品流通制度,药品招投标制度开始逐渐浮出水面。

  1999年底,海南省开始药品招投标尝试。时任海南省卫生厅计财处处长严朝君在原来设计的药品购销制度改革中引入招投标做法,并在海南省人民医院选择8个品种的药品进行招投标试点。原海南卫虹公司副董事长刘庭芳回忆说:“为了防止暗箱操作,制定了评标标准,结果第一次招标非常成功,招投标药品价格下降。”

  试点成功后,海南省将试点扩大到了6家三甲医院,继而到12家三甲医院。

  随着招投标范围扩大,企业越来越多加入,到2000年国家正式确定海南为试点地区之前,海南招投标的药品价值超过了4000万元。刘庭芳说:“中标药品的价格降幅达到29%-30%。”

  在连续几次试点成功后,药品招投标被海南省政府列为2000年为民办的13件好事之一。这场改革同样引起了国家相关部门的注意。因为当时对究竟如何推进药品流通秩序改革还没有最佳的模式可供参考,于是,包括原国家计委、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经贸委、国家药监局等部门高层领导都先后来到海南调研。2000年7月,卫生部、原国家计委、原国家药监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投标采购试点工作若干规定》,确定海南、河南、辽宁、厦门作为国家试点地区。

  据刘庭芳透露,在海南成为正式试点之前,海南省医院管理协会是药品招投标的主要操作机构,当时主要是手工进行。随着业务流量的增大,手工操作的局限性越来越大。

  这个时候,海虹登场了。早在2000年2月,敏锐的海虹就从河南省卫生厅购买了一套他们设计研发的医药电子商务系统。2000年7月,在五部委下发了《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投标采购试点工作若干规定》后仅仅13天,海虹便提出申请组建第全国第一家药品招投标电子商务平台:海南卫虹医药电子商务公司。海南卫虹的成立恰逢其时,海南被确定为国家药品招投标试点后,海南省的药品招投标都由海南卫虹公司来做,该公司也因此成为全国第一家药品招投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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