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政策法规 > 四川多项措施保障重点监管药品质量安全

四川多项措施保障重点监管药品质量安全

  近日,为加强全省疫苗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多项措施,确保血液制品、疫苗以及中药注射剂等重点监管药品质量安全。

 

 

  一是实施高风险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督促企业完成入网工作,并对省内已纳入电子监管的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等产品的电子监管情况进行清查,确保产品流向清晰可查。

 

 

  二是积极推动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试行。加强批签发抽样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批签发抽样专题培训,确定4名派驻监督员,在派驻监督企业的同时进行批签发抽样工作。

 

 

  三是加强生产经营日常监管。通过综合实施GMP认证检查、模拟检查、经营、使用专项检查、跟踪检查等多种监管措施,重点针对生产用原辅料的管理、关键系统监控、成品检验放行、疫苗冷链管理等关键环节,做到监管有计划、有方案、有记录、有成效,实现对疫苗生产经营企业的全覆盖。

 

 

  四是督促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设立专库或专柜,实行专人管理、专用帐册、双人复核制度,规范采购渠道和销售范围,对达不到要求的经营企业,坚决核减其经营资质。该局还将着手制定《药品药品冷链物流操作规范》,提高疫苗经营企业的准入门槛,在线监管疫苗贮存运输全时段温湿度。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