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招投标 > 药品招标模式详解

药品招标模式详解

  药品招标在国内已经开展了数个年头了。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药品招标的模式也在全国各地不断的创新。从慢慢摸索到逐渐成熟,其中包含着无数药品招标工作者的智慧和汗水。
  目前的药品招标是在卫规财发[2001]308号文件《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卫规财发【2001】309号文件《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集中议价采购文件范本 (试行)》、卫规材【2004】32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引导性政策的基础上开展的。其中卫规财发[2001]308号文件《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规定了药品招标的采购方式、采购程序以及评标的标准和方法;卫规财发【2001】309号文件《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集中议价采购文件范本 (试行)》是招投标文件格式的范本;卫规材【2004】32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若干规定》对药品招标进行了进一  步的完善。以上法规是当前药品招标的指南针。
  随着药品招标工作的进一步深入,现有的招标模式的一些缺陷逐步的显现出来。下文中将详细阐述。

  根据卫规财发[2001]308号文件《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第六十七条规定,评价要素及各项指标的评分权重由招标人确定。招标人在确定评分权重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一)质量要素权重不应低于总分的40%;
  (二)价格要素权重应低于质量要素权重,但不应低于质量权重的50%;
  (三)商业信誉要素权重不应低于总分的15%;
  (四)GMP类药品中的专利药品,可按不超过价格分的50%加分,并计入质量分总分;
  (五)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部门查处并通报的投标人,其商业信誉分数应酌情扣减。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招标人可在两年内拒绝其投标。
  (六)根据对投标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等进行的客观评价分数不应低于总分的2/3。

  通过对上述条款的研究,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  价格分≥20

  2.  质量分≥40
  3.  商业信誉分≥15
  4.  专利过期的药品与普通GMP药品一起进行评价,可加分。分数≤价格分/2
  5.  客观分≥66.7

  卫规财发【2001】309号文件《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集中议价采购文件范本 (试行)》3.2条“定量评价指标体系”中进一步描述了药品招标中的评价指标:
  价格
  以投标报价为依据进行评价。
  将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后依位次评分,报价最高的得最低分,报价最低的得最高分;
  取所有投标报价的平均值,按投标报价偏离平均值的比率分,低于平均值最多的得高分,高于平均值最多的得最低分。
  也可以采取其他方法计算价格分。
  服务
  (1)GSP认证情况
  以企业提交的GSP证书为依据进行评价。GSP认证企业得满分,非GSP认证企业为零分。
  (2)配送服务能力

  质量
  (1)临床疗效评价
  以临床用药经验和药品临床疗效、安全性评价的文献资料为依据进行评价。
  (2)质量标准
  以企业提供的内控标准为依据进行评价。
  有资料证明(出具投标品种和市场上同品种的质量对比资料,公开发表的或由权威部门评价的,包括药效学、药动学、生物利用度及药品质量等方面)其质量标准高于或者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3)产品质量可靠性
  以两年内药监部门公布的药品质量抽样检验结果为依据进行评价。对生产假药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对生产劣药的投标人区别情况进行评价。
  没有生产劣药记录的为满分;偶尔有生产劣药的记录但其发生的原因采购人可以接受的,扣该项分数的50%;有生产劣药的记录但其原因采购人不能接受,扣该项分数的100%。
  (4)生产管理质量层次
  以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文件为依据进行评价。GMP药品中的专得利药品,可按不超过价格分的50%加分,并计入质量总分。
  非GMP认证企业委托GMP认证企业加工的药品,按GMP药品评标的可酌情减分,按非GMP药品评标的可酌情加分。增加或减少的分数均计入质量分总分。
  (5)药品品牌知名度
  以采购人对企业形象及品牌的认同程度为依据进行评价。
  (6)企业生产规模
  以上年度增值税纳税报表为依据,按上缴增值税对应的销售额排序进行评价。按销售额排序后依次评分。

        (7)药品包装质量和实用性
  以样品为评价依据,重点评价制剂外观、包装材料质量、实用性和产品说明书等。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