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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药监局开展汛后高温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为确保汛后药品质量安全,福建省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药品经营企业集中换证、GSP认证为契机,对药品储存、养护、温湿度控制等进行检查,规范企业日常管理。同时,强调“五个突出”,以药品源头、药品储存条件、夏季常用药品、针对性药品质量抽验和药品质量安全宣传五个方面为重点,开展夏季药品安全专项检查。

 


  突出对药品源头的查验。加强对药品采购渠道的监管,重点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是否依法从具备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购进药品,是否向供货方索证,供货方的相关资质证明是否齐全、合法、有效,相关票据是否合法等,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突出对药品储存条件的规范。重点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仓储设施设备维护运行情况,生物制品、头孢类抗生素等需要冷藏或低温储存药品的储存条件,温湿度监测设备和监测记录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对药品储存现场温湿度进行测定,看药品储存是否符合要求;指导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加强陈列环境监测和维护,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改正。

 


  突出对夏季常用药品的检查。重点检查抗菌消炎类、治疗胃肠疾病类、高温防暑类药品的购进渠道是否正规、储存方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在有效期内等。针对汛后的实际情况,重点查看拆零药品有无裂片、花斑、溶化的现象以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拆零药品养护记录情况,最大限度地遏制问题药品流通。

 


  突出针对性药品质量抽验。加大对夏季常用药品、易湿易氧化等有贮存条件要求、易出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监督抽验,对质量可疑品种及时予以控制,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突出药品质量安全宣传。编发《夏季用药安全需知》,制作主题宣传展板,与地方媒体合作就夏季药品存放和使用等安全常识开展专题宣传,强调不使用潮解、霉变、过期变质的药品,向广大群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增强公众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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