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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认真做好防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7月13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州、直管市、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充分认识防汛抗洪救灾的极端重要性,紧急行动起来,着力做好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确保灾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通知指出,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防汛抗洪救灾工作。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防汛抗洪救灾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防汛抗灾责任要切实落实到人。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投入到防汛抗洪救灾中去,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药品市场监督和药品质量监管的各项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灾区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要切实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要有针对性地对洪涝区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将农村地区药店、诊所、旅游风景区作为检查重点,将消化道类、呼吸道类、皮肤类、消炎类等救灾常用药品及捐赠药品作为抽检重点。严禁被洪水污染、变质的药品上市流通和使用,严查借洪灾之机制售假劣药品、不合格医疗器械等违法犯罪行为。

 


  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积极与有关部门一起加强灾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重点检查灾区餐饮店、旅游风景点食品安全和捐赠食品质量。对被洪水浸泡过的食品或食品原料、半成品要严格监控,防止使用病死牲畜或者被洪水浸泡污染发霉变质的食品进行再加工。对重大食品中毒事故,要及时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救治病人,并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要切实加强防汛抗洪救灾期间的应急值班工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坚持领导带班和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是正式在编人员,确保政令畅通。对重大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要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预案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予以处置。要加强对县(市、区)局工作的督导和抽查工作,对失职渎职的,将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月上旬以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先后派出7个督导组赴各地检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情况,指导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好防汛抗洪救灾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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