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招标采购和集中议价采购的不同点 |
药品集中招标和集中议价是两种不同的采购方式。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集中招标采购是法定采购方式,其投标报价过程是保密的,固定的;集中议价不是法定采购方式,其报价过程是公开的、动态的。二者遵循的原则是一致的,都必须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两者主要有3个不同点:
一、采购方式
尽管目前药品采购尚不是法定强制性招标项目,但《工作规范》和《文件范本》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程序,没有根据药品招标的特殊要求进行调整和变通。
例如,《工作规范》第三十七条规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在其它时限性规定上,也都依照了《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这就造成集中招标采购的采购周期偏长,完成一个集中招标采购项目一般要耗时2个月以上,需要在较短时间内完成的应急采购就无法采用集中招标采购方式。
议价采购目前还不是法定采购方式。尽管《工作规范》和《文件范本》强调集中议价招标采购必须参照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招标采购程序,但在具体操作上,根据药品采购的特殊要求进行了调整和变通。
例如,《文件范本》对议价文件的澄清、修改,报价文件编制的时限性规定,都不同于《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如果医疗机构的项目管理得当,可以缩短采购周期,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医疗机构提出的应急采购项目。
二、报价过程
在公开开标前,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泄露。如果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在进行网上报价是必须进行加密操作,并在开标时自行进行解密操作。如果采用手工招标方式,投标人的报价表必须按照《文件范本》第1.6.1条规定的方法进行密封,对由于密封不严提前启封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集中议价采购的报价过程是公开的。根据《文件范本》第2.6.3条的规定:“在报价截止前,经办机构至少应将收到的供应商报价对所有议价文件收受人公布3次。”“如供应商的报价被公布的次数少于2次,将失去进入报价截止后下一步程序的资格。”
三、报价形态
投标人的报价一旦在开标时当众唱出,在整个评标、定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进行任何修改。招标人也不得就投标报价与投标人进行任何谈判。
集中议价采购的报价是动态的,多次进行的。在报价截止前,药品供应商可以根据竞争对手的报价,随时调整自己的报价,既可以高调,也可以低调。在报价截止后,医疗机构还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同药品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
医药网新闻- 相关报道
-
- 2015中国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的趋势 (2015-06-04)
- 药品招投标的外部运作与部门 (2015-05-27)
- 海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结果 (2014-11-06)
- 甘肃:常用低价药品议价挂网工作方案 (2014-11-04)
- 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疗专用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014-10-24)
- 浙江省2014年药品集中采购操作方面的咨询答疑 (2014-10-21)
- 福建省:关于第七、八批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变更的情况 (2014-10-21)
- 新一轮医药招标价格过低,改革配套政策不能及时出台 (2014-10-15)
- 海南:对其630MA医用诊断X线机项目进行招标 (2014-10-15)
- 精细化招商的 问题与挑战 (2014-09-25)
- 视频新闻
-
- 图片新闻
-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