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招投标 > 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的表现

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的表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标过程和结果的非法干预和影响都是违法行为。在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中,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求评标委员会对本地区的药品供应商进行显失公正的照顾

 

  一些地方或者部门的领导为了维护地方、部门利益,要求评标委员会制定有利于当地药品供应商中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为当地药品供应商出具有利于其中标的证明文件并要求评标委员会采用,要求中标药品必须交由指定的药品批发企业代理配送。


  二、直接要求或者间接暗示的方法,要求指定的投标人中标

 

  甚至不考虑与其他投标药品在质量、价格方面存在的显著差别,要求某企业的某个品种必须中标,使评标结果显失公正


  三、暗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品种确定后,或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先向部门或者当地政府汇报,未经同意不得提交招标人进行中标品种的确认,或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使招标人不能依法行使其评标、定标权利。


  四、行政领导指定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事先由行政领导确定评标专家筛选范围,要求行政领导指定的评标专家必须进入评标委员会。


  在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阶段发生上述问题是难以避免的。其主要原因:

 

  一是政策法规和项目管理模式不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无章可循;

 

  二是启动试点工作的难度较大,没有强有力的行政干预,集中招标采购就无法正常进行;

 

  三是采购环境不成熟。


  这些原因直接导致了有关部门对集中招标采购的过度干预。在《工作规范》和《文件范本》发布后,如果继续发生上述问题,就无法进行解释或开脱,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办法》进行查处,以维护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正常秩序。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